人工智能时代的机遇和挑战 华政校长解码“206”辅助办案系统
当司法改革“遇见”人工智能,一场技术革命正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在上海司法界进行着。代号“206”——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日前正式揭开神秘的面纱,而这一突破性的举措引起了业内的广泛关注。“机器的客观精准性和人的主观能动性要很好地结合起来,技术的理性与司法的理性要结合起来,人工和智能要结合起来,但智能不能代替人工。”华东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叶青这样说。
统一证据标准 技术支撑大幅提升办案质效
证据是诉讼的灵魂、是裁判的基石,但对证据的收集、认识、认定却因人水平、能力、司法经验而异。叶青认为,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从制定证据的标准、规格、适用法律标准着手,为证据的稳定性、统一性、同质性提供了技术支撑,避免因为人的差异对证据认定偏差,继而影响事实的认定。
证据标准怎么制定?叶青透露,这些标准的背后,是成千上万个同类案件经验的分析、总结,而从现在运行的情况看,该模式运作下的成效明显。
同时,系统对于减少司法资源浪费、提高办案效率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为办案人员自动推送同类案例,提供量刑参考、信息文献索引等全方位的智能化办案辅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语音识别系统的运用,极大简化人工记录程序,提高了询问、讯问的效率,辅以同步录音、录像,方便验证与监督,对提升司法公信力有很好的帮助。
“系统对办案质量的保证也起了很大的作用。”叶青说,进入庭审的证据符合定案证据要求,才能保证判决经得起检验,系统打通了公检法办案平台,从公安侦查取证环节开始,取证程序是否合法,司法动作全程监控、留痕,通过大数据纠错可实时监控办案质量,“这是人工督查做不到的。”
事实证明,经过两个多月的试运行,在“206”系统的辅助下,办案人员的办案效率有了很大的提升。除此之外,系统对于入额法官、检察官的管理也有很大的帮助。据叶青介绍,上海法院刑事案件每个法官每年的办案数量在250至260件左右,系统可以对所有的案件进行全面的评查、评估,为办案人员的评优、晋级、考核提供客观依据。“案件复查的全覆盖能有效地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而且这种评查、预警是全程、实时的,这也是人工督查做不到的。”
系统推进需同步 信息共享应给律师留空间
叶青表示对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认可和支持,在他看来,这是一款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软件,系统的出台,对于上海法院,甚至对推动整个上海的司法制度改革意义非凡。然而,对于系统哪些方面需要完善,他也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系统通过证据标准指引、单一证据审查、逮捕条件审查、社会危险性评估、证据链和全案证据审查判断等13项具体功能,第一次将法定的统一证据标准嵌入到公检法三机关的数据化刑事办案系统中,并且连通了公检法三机关的办案平台。”叶青说,平台的建设和推进,需要覆盖三方,公检法三家要同步推进,才能发挥更好的作用。
而从目前的运行情况看,检法系统信息共享配合得较好,作为审前程序侦查阶段的公安部门更为重要。“从技术层面来说,在设备接口、规范、编码标准衔接方面,要制定统一的技术规范,尤其是公安环节,可以多做些工作。”
同时,叶青认为,目前的系统仅覆盖了刑事案件的部分类罪名,在后续的开发上,案件的覆盖范围可以进一步扩大,涉及的类罪名可以进一步拓宽、拓展。
“信息共享要给律师留有一定的空间,系统应该考虑把律师纳入有关信息办案平台,这点对于刑事案件特别重要。”叶青说,只有控辩双方获取的信息一致,律师才能进行有效辩护,体现控辩平等和审判的公平正义。“目前,律师在预约立案、预约会见、查看已生效的裁判文书等方面可以有效获取信息,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在如何让律师更好地获取办案信息、如何让律师的意见可以更好地沟通方面,应该多作考虑。”
人工和智能结合 但智能绝不能代替人工
人工智能究竟会给司法体制改革带来怎样的未来?叶青特别强调“定位一定要准确”,而他所说的定位,有明确的主辅之分。“系统还是以人为主,定位是审判、办案辅助的工具,不能代替办案人员行使检察权、审判权的主系统。”
叶青说,平台建设是技术理性和司法理性的融合,不能代替办案主体——“人”的亲历性、经验理性和法律理性以及对案件主观能动性的判断,他说,司法人员的人性、职业道德和品行,这是机器反映不出来的。“法官要扮演好裁判员的角色,要通过充分的聆听、严谨的论证方能做出公正的裁决,充分的聆听、严谨的论证可以借由系统、大数据提高效率,更为深入,但最终的裁决,必定是综合各方面因素的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判断,这绝不是机器可以代替的。”
“机器的客观精准性和人的主观能动性要很好地结合起来,技术的理性与司法的理性要结合起来,人工和智能要结合起来,但智能不能替代人工。”话虽如此,但人工智能的迅猛发展势头确实给“人”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叶青说,司法办案人员要养成运用科技办案手段的能力,要熟练掌握人工智能的办案手段,特别是一些对计算机运用、智能化不熟悉的办案人员,必须要加强这方面的能力培养,提高运用新技术的意识。
作为政法大学,也必须直面这一改革并正面迎击。“学校要有意识地开一些相关的选修课,帮助在校法科学生及未来有意从事司法实务工作的学生更多地接触新的技术,让他们掌握运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基本技能。”叶青坦言,目前在这方面,教育上还有很大的差距,但这件事“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