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婚房,女友一分钱没出,分手时房子却变成她的!只因忽略了这事
计划中本应是结束爱情长跑后,
搬进婚房、结婚生子的美好画面。
如今却变成了“人去房空”,
而让他更难以接受的是:
在分手仅4个月后,
他不得不与甜甜蜜蜜
相处了12年的初恋对簿公堂
男子个人出首付还房贷买婚房
李树华是武汉江夏人,2005年,他在网上聊天时,认识了比自己小3岁的张红丽。
“当时她正处在空窗期,家里也发生了一些小变故。”李树华说,初见张红丽时,他就喜欢上了这个美丽大方的姑娘,在他持续不断地关心和追求下,双方很快便确立了情侣关系。
在经历了长达9年的爱情长跑后,李树华终于在2014年初,如愿上门见到了女方家长。
“有了房子,才有家的归属感。”当年1月,李树华在征得女方家里同意后,首付18万,以张红丽的名义,在江夏区俪湖天地小区买了一套面积100平方米,总价为51万元的房子。
李树华说,那时候他和张红丽感情稳定,而且当时他的名下有一套小房子,为了向女友表忠心,购房合同以及贷款协议上均只写了女方的名字。
但两年来,每个月2000多元的房贷,一直都是由他来偿还。
然而好景不长,
2017年7月,
女友却突然向他提出了分手,
原因是双方在新房装修问题上发生了分歧。
房产归属让双方对簿公堂
昨日,记者联系上张红丽,
其拒绝接受采访。
但在此之前,
张红丽曾表示房子的首付款和每月的房贷,
确实是由李树华支付。
房子到底归谁?
法院的判决到底有没有问题?
听听专家怎么说
房子产权毫无疑问归女方所有
01
房子归属属于女方
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亮认为,从物权法的角度来讲,房子的归属毫无疑问属于女方。
02
女方可以不用补偿
在双方感情甜蜜期,男方出于婚约目的,出资购房并由女方出面登记产权,这是受法律保护的赠与行为,如今婚约不存在,女方可以适当给予男方一定的经济补偿,也可以不用补偿。
自己辛辛苦苦买的房,
最后却跟自己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如何才能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呢?
你怎么看这事?
你觉得这房子应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