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建在湿地上的都市”更加绿意盎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把握节奏突出重点
▲上海市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显示,上海湿地总面积达46.46万公顷,相当于陆域面积的73%,成为名副其实的“建在湿地上的都市”。图为青浦青西郊野公园醉人景色。本报记者赵立荣摄
生态文明是城市未来发展的重要方面。在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不少委员认为,要践行生态文明新理念,使上海拥有越来越多的绿意盎然的都市森林。伴随着生态底色日渐亮丽,要注重把握节奏,突出重点,系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守住“五违四必”整治成果
两年来,全市上下一心推进“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从合庆镇到许浦村、从黄浦区老城厢到宝山区南大地区,曾经的城市违建等顽疾神奇般地化作一道道美丽的风景线。
委员们肯定“五违四必”整治所取得的重要阶段性成果,但“行百里者半九十”,接下来仍需持之以恒,埋下头、沉住气,夯实成果。市政协委员、台盟市委专职副主委吴珍美曾多次带领台盟市委监督组赴老城厢等区域调研、召开座谈会,所见、所闻、所感十分深刻,她表示,应加快调研各区“五违四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制定并实施相关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在单一的拆违之外,市区两级政府在涉及‘五违四必’的源头治理和常态化治理上,要有特殊的政策支撑,如交易限制等,即凡存在违法搭建的房屋应记录在案,并与户主房产信息联网,列入个人诚信档案,到违建拆除确认后才能注销,给予震慑力。”
她同时强调出台“留、改”项目配套支持政策的必要性。对城市更新中老旧小区房屋综合改造的审批权部分,如规划审批,可考虑下放到区政府,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同时,应以“留、改”项目认定为基础,从尊重实际、解决实际居住困难的角度出发,进一步调整、优化审批要求和程序。
建议扩大湿地红线保护范围
每年的2月2日是世界湿地日,今年的主题为“湿地——城镇可持续发展的未来”。湿地能够使城镇更宜居,减少洪涝灾害,补充饮用水,过滤废弃物,提供城镇绿色空间。上海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建在湿地上的都市”——上海市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显示湿地总面积已达46.46万公顷,相当于陆域面积的73%。民盟市委在《关于加大上海湿地系统保护力度,共建共享生态之城建设成果的建议》的提案中呼吁,加大申城湿地系统保护力度,逐步优化调整扩大保护红线范围,实现全面保护。
为加快实现“生态之城”目标,落实《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提出的“三大空间、四条红线”空间管控体系,要保障湿地总量不减少,功能不降低,因此,民盟市委建议,根据湿地的生态区位、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尽快明确、出台并发布本市不同级别的湿地名录,明确相应管控要求,实施自然资产确权登记,建立跟踪监测评估考核体系。
另外,在已划示的事关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的湿地保护红线基础上,对于脆弱区以及其他重要的生态区域内的湿地,可随生产力提高、湿地保护能力增强逐步优化调整,不断增加湿地保护红线范围或实施类似于红线管控制度。
与邻联动治污促发展
致公党市委把目光投向省界区域联动治污、联动发展。跨界主要环境污染,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噪声污染,因环境具有不可分割的整体性,急需上下游地区通力合作、联防联治。
“联动发展的区域,必须在联合的大框架下落实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统一和统筹好联动区域的开发建设行为。”致公党市委建议,探索机制创新,破解跨界联动束缚。具体来说,设立联动发展的领导机构和实施机构,并组建联合机构和引导基金,以此来组织开发建设、招商引资与日常管理等工作,并建立一套制度化的高层议事、决策机制以及例会制度。
为确保联动合作和一体化进程的有效性和科学性,致公党市委建议成立联动发展一体化建设专家顾问委员会,以及各种部门性、行业性的专门协调机构,类似于“产业发展与规划协调委员会”等,增进区域内的共同利益。(记者 史博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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