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施行后打下第一虎,通报三处变化有深意
4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贵州省委原常委、副省长王晓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王晓光是监察法颁布实施,国家监委组建并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后,首个接受审查调查的中管干部。
挂牌即开局,开局即开工。与之前的通报相比,本次通报有三处重大变化。之前的消息源是中央纪委,现在则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之前是“涉嫌严重违纪”,现在则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之前为“接受组织审查”,现在则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些变化,充分体现了国家监委组建后履职有力有效,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具体体现。
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履行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宪法和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与监委的监督调查处置,相互衔接、互为补充、内在一致,统一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生动实践。通报表述的变化,充分体现了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既是执纪机关,又是执法机关,履行双重职责,有利于把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
3月23日,国家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10天之后就宣布首个中管干部接受审查调查,充分表明了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再次印证党中央关于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完全正确。反腐败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纪委监委本质上是反腐败工作机构,必须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确保职能融合、人员融合、工作融合,把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这“两把尺子”结合、贯通起来,在依法履职、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行使职权和完善配套法规制度上下功夫,持续增强反腐败合力、效力,不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巩固压倒性态势,向夺取压倒性胜利前进。
转自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