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劲心机抢劫好友的“天价古币” 被捕后才发现只值十元
余先生托好友李某出售手中的祖传“天价古币”,却不料半路遇上两名凶狠“劫匪”抢走宝贝,而令人咋舌的是抢劫事件幕后策划者竟是“插刀好友”李某。嫌疑人被捕后,事件又出现惊天反转,他们费尽心机夺来的“古币”竟然是一枚假银元,只值十元!近日,李某及其两名同伙被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
托付朋友 意图出售祖传“天价古币”
余先生家里有一枚祖传的“光绪元宝”钱币,价值连城,迫于生活压力,他便想着把这古币变卖了。
“帮我找找看有没有人愿意买?售价最低三百万,事成了我给你三十万中介费!”不久后,余先生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好友李某并委托其帮助寻找买家。
很快,李某就带来了好消息,有个买家有意以四百万元现金收购古币,两人随即与买家定下了交易的时间与地点。
交易突然 携古币与好友只身前往
“这么大笔交易,我还是陪你去吧。”到了约定的日子,李某主动提出要陪同余先生前去交易。
“四百万可不是个小数目,就我们两个去也不安心,我再叫几个朋友吧。”为以防万一,余先生思忖一番后便提出再叫几个朋友一同前去撑场面。李某先是答应了下来,可几人到交易地点后买家却迟迟不出现。
“我刚打电话问过了,买家那边有点事,改明天交易。”在余先生心下生疑时,李某带来了买家交易改期的消息。
“买家说他快到交易地点了,我们一起去接他吧。”第二天一大早,李某就匆匆赶到余先生家中,让他马上一起去和买家汇合,余先生只得匆匆带上古币出门。
好心帮忙 半路却杀出“程咬金”
“我这有个箱子要搬下去,可我手受伤了,能帮我一下吗?”两人在等待电梯的时候,恰巧遇上了一寻求帮助的男子。
想着自己还有重要的事要办,余先生便拒绝了男子的请求,可李某却百般劝说,最后余先生还是同意前去帮忙。
可当余先生刚搬起箱子时,却发现它根本没有什么重量。还来不及反应,后方的男子就拿着电击棍朝他的腰部电了两下。受到惊吓的余先生马上用尽全力推开男子,跑到了电梯间并用手将门拉住,对方推了几下门没有推开后就再无动静。
惊魂未定 顾好友安危却反遭抢劫
想着好友还在楼道里,虽然惊魂未定,但担心好友安慰的余先生还是决定马上前去寻找。可刚走到7楼,又碰到了刚才攻击自己的男子,旁边还有一人。
“东西在哪儿!把东西交出来就放你走!”两人随即将余先生摁倒在墙角,一边用电击棍攻击一边逼问。
虽两人在逼问时未提过古币,可余先生下意识的觉得两人就是奔着古币而来,拿到钱币后他们马上逃离了现场。
待身体恢复知觉,余先生继续前去寻找好友。在10楼找到安然无恙的李某后,他便马上报了警。
惊天逆转 好友“插刀”而古币只值十元
警方随即展开调查,并于次日将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三人抓获。原来,在余先生告知变卖古币的想法后,李某就想着将这枚“价值连城”的古币占为己有。于是,在同伙的策划下便有了这场惊心动魄的抢劫案。
而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三人费尽心机抢夺来的“天价古币”经鉴定系伪造,仅值10元!
日前,金山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将李某等三人批准逮捕。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陶某、陶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涉嫌抢劫罪,且系团伙犯罪,有现实社会危险性,依法决定将三人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
抢劫罪侵犯的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呈现出“二个当场性”特征,即当场使用暴力或暴力相威胁,当场劫取财物。这也是抢劫罪有别于其他犯罪的最显著特点。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无论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只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就构成抢劫罪。所以,本案中不管涉案的钱币真假与价值,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已涉嫌抢劫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何易 金剑轩
编辑:徐晶卉
责任编辑:钮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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