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方案》深化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改革开放,全国自贸试验区形成“1+3+7”试点格局
国务院日前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进一步深化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战略举措。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运行以来,围绕服务国家战略,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各具特点、各有侧重的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企业专属网页政务服务新模式、以信用风险分类为依托的市场监管制度、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四个一”、企业简易注销等改革试点经验已向全国复制推广,改革红利、开放红利逐步释放,总体上达到了预期目标。
进一步深化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风险防控为底线,继续解放思想、先行先试,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率先建立同国际投资和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要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和竞争新优势等方面进一步挖掘改革潜力、破解改革难题。
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围绕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和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提出了建设公正廉洁的法治环境、建设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和深入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等18个方面的具体举措。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围绕构筑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增创国际竞争新优势、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提出了创新要素市场配置机制、推动前沿新兴技术孵化和完善服务协同发展机制等16个方面的具体举措。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围绕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水平、深化两岸经济合作、加快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提出了打造高标准国际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服务标准化透明化和加强闽台金融合作等21个方面的具体举措。
方案强调,广东、天津、福建要把握基本定位、加强组织实施、强化使命担当、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地方和部门积极性,系统推进改革试点任务落实。要及时总结评估试点任务实施效果,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力争取得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更好服务全国改革开放大局。
据新华社北京5月24日电(记者郁琼源)商务部部长助理任鸿斌5月24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深化自贸区改革开放方案及经验复制推广发布会上介绍,2017年,辽宁等7个自贸试验区挂牌运行,全国自贸试验区的数量达到了 11个,形成“1+3+7”的试点格局。
任鸿斌说,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运行以来,在多个领域制度创新取得明显成效,改革红利、开放红利逐步释放,总体上达到了预期目标和效果。
任鸿斌表示,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自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以来,各自贸试验区深入探索、大胆尝试,此前已形成123项可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分批次向全国推广移植。
任鸿斌介绍,随着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试点的不断深入,又推出了一批效果好、风险可控的制度创新成果,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将原“串联”的多个审批事项改为“并联”合并审批,使“多证”简化为“一证”,简化了许可证办理流程,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
任鸿斌表示,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和省市对这些新制度创新成果进行了总结评估,又提炼形成了新一批30项可复制的改革试点经验,包括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27项和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3项,一共30项。近日,国务院已正式批准印发。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