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故事 | 交警队里的“刑警”
屠彦旻,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交警支队事故审理大队警长,34岁,中共党员,2009年1月参加公安工作。2012年4月起,他开始从事交通事故调查、处置以及重大肇事逃逸类案件的侦办工作,他喜欢把自己叫做“交警中的‘刑警’”,通过分析案情,从现场留下的痕迹中抽丝剥茧,找到指向肇事逃逸车辆的线索。走上事故审理岗位6年以来,屠彦旻共破获了50余起交通事故逃逸案件。
抽丝剥茧找到肇事逃逸电瓶车
调查交通事故时常常需要面对并问询事故当事人和家属,特别是一些交通肇事案中,被害人和家属眼神中“写满遭遇变故的痛楚”,屠彦旻觉得,“找到肇事者,是他们对我的期待”。
案子交到屠彦旻手中:伤者说不清肇事者的体貌特征;监控视线被行经的大货车遮挡;流量巨大的非机动车道上留给屠彦旻的仅是几个模糊的黑点……他反复观察,从事发前后20辆经过的电动车里发现3辆嫌疑车辆在时间上最吻合。经过推演比对,屠彦旻最终锁定了嫌疑车辆,并还原了车辆的行车轨迹,根据事发时间,屠彦旻推测,嫌疑人应该是每天都骑着这辆橙色的电动自行车沿这条路线上下班。
经过一个星期的走访排摸和两昼夜的守候伏击,屠彦旻与同事最终将交通肇事逃逸案的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事故调解要“动嘴皮”更要“换位子”
在交警事故审理大队,处理调解交通事故是民警重要的工作之一,也是对民警脾气、耐心和心理素质的极大考验。那次长达半年的“调解拉锯战”让屠彦旻至今记忆深刻:那是发生在天山西路的一起电动自行车与行人相撞的事故,行人死亡。死者是一名退休老教师,肇事者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受事故双方委托,由屠彦旻进行调解。
肇事方:最大的问题就是经济能力差,在上海的暂住地是一处临时工棚,老家也是非常拮据,根本没能力支付死者家属最先提出的赔偿金额。
死者家属:情绪非常激动,坚持要肇事者支付巨额赔偿金,甚至把气撒在了民警身上……
第一次调解:屠彦旻做的更多是一名倾听者,他耐心地听家属提出要求,然后站在他们的角度,分析了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这次调解双方没有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但离开调解室时,家属的情绪明显平缓了不少。
第二次调解:屠彦旻单独约谈了事故双方,向死者家属说明了肇事者的家庭情况,并对肇事者开展工作,希望双方尝试“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考虑对方感受,为下一次调解做好了铺垫。
第三次调解:肇事者妻子还提出了到死者家属家中帮工表达歉意的想法,在屠彦旻“撮合”下,这个想法也得到了死者家属的认可,为肇事者进一步获得家属谅解争取了机会。
……
经过五次调解,双方终于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事后,双方当事人共同制作了锦旗感谢屠彦旻。
其实,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事故双方共同申请调解,民警调解不成功的,就可以让双方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法院申请调解,屠彦旻完全可以找到依据,不再继续由他组织调解。“但当时双方都很信任警察,希望我继续调解,那这就是我的分内事,一定要做得圆满。”
处理、调解了2000余起交通事故,今年33岁的屠彦旻已经成了队里有名的“老娘舅”。 “我是个话痨,处理和调解事故需要耐着性子“动嘴皮’还不算难,难的就是要想办法让双方‘换位子’,消除对立情绪,尽量达成一致。”
作为一名从事交通事故调查和侦办肇事逃逸类案件的民警,为了追查事故、解答疑问,屠彦旻自学研究人体损伤学,琢磨刑警破案的手法和技巧,在他看来,做好一件事不分大小,都需要一颗匠心。
作者:何易
编辑:王翔
责任编辑:邵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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