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处罚拖拽执法人员,一男子因妨害公务被刑拘

2018-07-24信息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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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遇执法人员检查,不但拒绝停车接受处罚,驾驶员还加速逃离现场,逃逸过程中拖拽上前阻拦的辅警。近日,犯罪嫌疑人黑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青浦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7月16日下午,青浦分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及辅警在浦仓路城中东路路口设卡整治非机动车违法行为,至14时15分许,黑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经过该路口。辅警仲逸凡看到黑某违法载人后,打手势并口头喊话,示意黑某靠边停车接受处罚。黑某为逃避违法处罚,立即调头加速逃跑,没开出几米就遇到另一名辅警的阻拦。黑某随即再次选择调头逃逸,正好遇到追上来的仲逸凡,仲逸凡一把抓住黑某所骑的电动自行车,欲拦停黑某,黑某在明知仲逸凡拉住车的情况下,非但没有停车,反而再次加速逃逸,将仲逸凡拖拽10余米致其倒地后扬长而去。后警方增援力量在城中东路某小区内抓获藏匿的黑某。

记者在看守所见到了黑某,黑某称自知违法载人的行为会受到交警的处罚,为了逃避处罚,才会不顾辅警的安危,加速逃逸。黑某后悔地说:“本来就是交通违法罚30块钱的事,没想到现在要吃官司了,真的没必要,下次一定服从民警的处罚”。

经验伤,拖拽事故致辅警仲逸凡四肢不同程度受伤,构成轻微伤。犯罪嫌疑人黑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青浦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黑某可能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要遵法守法、各行其道,切勿图一时方便以身试法。广大公民应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对阻碍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对暴力妨害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何易
编辑:史博臻 沈竹士
责任编辑: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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