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获表决通过,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刚刚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这是全国首部针对单用途卡的地方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对于单用途预付卡的消费者投诉持续増加,经营者关门跑路事件屡见不鲜。
据统计,2017年由单用途卡引发的相关投诉达12106件,同比增加25.9%;涉及经营者3887家,其中关门跑路1864家,占比48%。2018年一季度相关投诉累计6417件,同比增加19.4%,关门跑路经营者数同比増加近30%、康骏、代官山、金钱豹等关门跑路或者经营不善歇业事件,更是屡见不鲜。
此外,商家超发溢发现象越来越普遍,“超低折扣”成为消费陷阱,单用途卡异化成为融资工具,其本身存在非法集资风险以及经营者无序发卡的现象,经营者不再关注服务、产品、品牌等提升发展的核心要素。不发卡的经营者由于处于竞争劣势,也被迫开始发卡,陷入恶性竞争,“劣币驱赶良币”的现象已隐然形成。
对此,《管理办法》创造性地提出了三大核心制度设计:一是信息对接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单用途卡协同监管平合,坚持发卡信息”信息对接”,确保发卡信息透明,实施动态智能监管。
二是风险警示制度。明确实行预收资金余额风险警示制度发卡主体的预收资金余额达到规定的风险警示标准后,应当采取银行专户管理或购买履约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风险防范措施。
三是信用治理制度。建立覆盖单用途卡全过程管理的信用治理体系,健全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做到事前信用核查,事中信用分类监管,事后联动奖惩。
今年以来,市商务委率先在商务领域开展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信息对接”试点工作,推进全市已备案发卡企业与提供免费基础发卡功能服务,并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合理提供个性化增值服务。
下一步,市商务委将开通协同监管服务平台,根据法规要求,调整和完善协同监管服务平台各项功能设计,尽快开通协同监管服务平台,为政府监管以及为经营者、社会公众提供服务提供保障
根据法规授权的有关事项,有关部门将尽快制订《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信息对接联网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单用途预付卡消费卡预收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配套文件。
此外,市政府还将推进“联网对接”专项行动。市区联动、部门协同,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培训、排摸督促和专项治理4个阶段共18个步骤全面推进开展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经营活动的经营者信息对接联网。
作者:祝越
编辑:周渊
责任编辑:钮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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