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部分河道及河长被通报
2018-09-06信息快讯网
近期,上海市河长制办公室通报本市建成区水质持续黑臭的河道及其河长,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尽快消除黑臭,促进水质达标。
今年5月至7月,市环保局联合市水务局对本市建成区的2017年整治河道进行水质监测,发现有4条河道连续三个月水质黑臭(氧氮大于 5毫克/升、溶解氧小于2毫克/升、透明度小于25厘米)。按照本市河长制工作制度,此次被通报的四条河道分别是:徐汇区漕河泾港—龙华港、长宁区新泾港、松江区嘉富丽小区河、宝山区场北围场河。
徐汇区漕河泾港—龙华港,主要超标因子是溶解氧和透明度。该河道的一级河长是方世忠(区长),二级河长是戴礼浩(龙华街道办事处主任)、王万金(斜土路街道办事处主任)、王志华(漕河泾街道办事处主任)、阮扬(康健新村街道办事处主任)。
长宁区新泾港,主要超标因子是透明度。该河道的一级河长是顾洪辉(区长),二级河长是金卫锋(新泾镇镇长)。
松江区嘉富丽小区河,主要超标因子是氨氮。该河道的一级河长是徐宝祥(九亭镇副镇长),二级河长是吴喆焱(九亭镇亭中居委会书记)。
宝山区场北围场河,主要超标因子有溶解氧(5月)、氨氮(6月)、透明度(7月)。该河道的一级河长是陈云彬(副区长),二级河长是刘建中(大场镇镇长)。
通报要求上述河道所在区及河长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尽快消除黑臭,促进水质达标。其他区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作者:周渊
编辑:孙欣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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