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不成反被掏空财物 同居男友真面目浮出水面
结识网友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但因为缺乏真实的了解和接触,其中的风险也难以预料。颜某和孙小姐就是通过某交友软件相识的,孙小姐本以为能发展一段恋情,没想到却引狼入室。近日,这起由长宁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盗窃案在长宁区法院开庭审理。
“95后”青年颜某来沪创业,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交友软件上认识了孙小姐。两人在交往不久后就确立恋爱关系了。某天晚上,颜某和孙小姐发生了口角,孙小姐一气之下便提出要分手。不料,孙小姐的态度激起了颜某的歹念。第二天一早,趁孙小姐熟睡之际,颜某偷走其苹果手机、平板电脑、现金等财物,后分四次将其微信账户中的3万余元转走,盗窃总金额达4万余元。
醒来后发现人财两空的孙小姐立即报了案。三天后,警察将正准备出门上班的颜某一举抓获,并在其住处查获部分赃物。到案后,颜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主动退赔了相关款项,被扣押的平板电脑和手机也发还给了被害人。
庭审中,颜某声称自己是为了给爷爷看病,才会动此念头。“那天晚上,我本来想问女友借钱,但因为吵架就没说出口。转账之后本想过段时间就还给她,没想到还没来得及寄钱回家就被抓到了。”但是,检察机关经审查发现,颜某将孙小姐微信零钱中的3万余元转入自己的账户之后,全部购买了理财产品,所谓的“打算寄钱给爷爷看病”只是个幌子而已。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已触犯盗窃罪。颜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主动退赔了全部的违法所得,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结合其犯罪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颜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网络交友虽便利,但往往因为无法知晓对方身份背景、过往经历等真实信息,也更容易掉入陷阱。检察官呼吁广大市民,网上交友需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不法侵害。
作者:何易
编辑:田甜
责任编辑:钮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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