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司法体制改革更公正纯洁
上海迈出了选拔优秀律师、法学专家担任法官、检察官的第一步。记者昨天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经选拔,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商建刚拟任市二中院三级高级法官,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白江拟任市检察二分院三级高级检察官。目前二人已通过政审、体检和社会公示,正报市人大常委会,准备予以任命。
从社会遴选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没有先例可循,建立和完善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既是中央和市委的要求,也是这次上海司法体制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从2014年7月起,市委政法委牵头承担起公开选任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的制度设计、组织实施等工作,多次听取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法学会,以及律师等法律工作者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经反复研究讨论、修改完善,并征求各方意见,起草形成了《关于首次向社会公开选任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有关遴选工作的意见》《上海市向社会公开选任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实施办法(试行)》《2015年上海市向社会公开选任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公告》等规定。《关于首次向社会公开选任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有关遴选工作的意见》还经市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第二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为做好公开遴选工作打下了扎实基础、提供了制度保障。
根据公开选任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实施方案,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分别计划公开选任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1名,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三级高级检察官1名。2015年4月16日至30日,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通过多家媒体发布了公开选任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公告,并在“21世纪人才网”和“上海市公务员局网”进行网上报名。截止报名结束共有21人报名,其中9人报考高级法官,12名报考高级检察官。经资格审查,法院系统通过资格审查5人,检察院系统通过资格审查9人。
5月9日,市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市检察官遴选工作办公室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组织笔试。考题范围既包括法律实务经验,也包括法学理论知识、法治理念认知。经笔试,5名报考高级法官岗位、4名报考高级检察官岗位的人员笔试合格。5月31日,市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对9名笔试合格的人员进行面试。经面试,有3名人员合格,其余人员均不合格。随后,遴选委员会对3名面试合格人员进行投票表决,最终商建刚、白江分别作为三级高级法官、三级高级检察官的建议人选,由遴选委员会向两院致函推荐。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上海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教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律师法学家中遴选法官和检察官,是上海司法体制改革的亮点之一,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选拔优秀律师和法学家到司法实务一线工作,有利于发挥他们的职业优势和专业特长,提升司法工作的整体水平,有利于推进法官、检察官业务水平的提高,有利于进一步畅通人才交流渠道促使法官、检察官内部增强竞争机制,优胜劣汰。
“此次选任的尝试,可以克服过去法官、检察官多是从内部产生的局限性和单一性,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律师和法学专家的职业优势和专业特长。”王教生表示,下一步将在总结此次尝试经验的基础上,完善相关制度,使其能够常态化。同时,对于选任的法官和检察官,也将对照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严格管理。比如,之前与其原本的律师职业相关的人与事都要依法回避,不准私下接触当事人、不能打听案情、不能接受吃请等,以确保司法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