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路上十六载,这个侠客留下太多温暖
在上海的残疾人中,流传着一个关于“大侠”的传说。
不论是酷日当头还是雨雪霏霏,一个熟悉的身影总是于每周三下午准时出现在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法律援助中心,面带微笑地接待着前来寻求法律帮助的残疾人,耐心地倾听着他们的诉说,力所能及地帮他们排忧解难。这个“大侠”就是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高级合伙人郑祺律师。
猪年春节前夕,郑祺收到一条短信:“郑律师,我是之前找您咨询动迁房过户问题的李某某。非常感谢您的指导,现在我和91岁的母亲已经顺利搬入新房。”短信的最后,对方热情地邀请他去新房做客吃“开火饭”。
“我回复他说请客吃饭就不必了,希望他今后好好过日子,照顾好老母亲。”郑祺说,李某某是一名精神病患者,前些年因为父亲去世后的遗产继承问题,到市残联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接待他的正是郑祺。“说实话,我几乎忘了这回事儿,幸好他在短信里把事情经过说得很详细,我才想起来这个人。”郑祺笑着说。
郑祺已经从事了16年法律援助工作,16年间他为残疾人义务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2000多人次,法律服务时间近2000小时。
一句承诺,他坚持了16年
2002年,郑祺刚刚加入震旦律师事务所,还是一名律师助理。一天,所主任对他说:“我们律所和市残联有一个合作项目,每周三派律师为残疾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你要不也去锻炼锻炼?”郑祺满口答应。
刚刚坐上志愿者位子,郑祺一度手足无措。“很多人一进来就开始抹眼泪,和平时在律所接待客户太不一样了。”去的次数多了,郑祺逐渐总结出了规律:法律援助对象多已是走投无路,接待他们时更重要的是倾听,“好多人已经憋了一肚子的委屈和愤懑,你得先让他说出来,情绪得到释放,你再给他们讲法释理,他们才能听得进去。”
后来,郑祺发现法援律师的“轮班制”会带来很大问题,这周的律师可能不太了解前两周发生的事情,前来求助的对象只得一遍遍反复讲述自己的经历。“我们能不能固定一名律师,每周都去呢?”郑祺问。“你愿意试试吗?”“好,那我试试看。”
“我也没有想到,这一试就是十几年。”郑祺说,从那时起,他每周三下午都会准时到市残联法援中心值班,风雨无阻。做一件好事不难,但是把一件好事坚持16年很不容易,郑祺做到了。
无偿代理为弱者讨回公道
“我接待的对象,可以说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我想为他们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有一起案子令郑祺印象深刻。一次,他接待了一位年近六旬的独居癌症患者,因为恶意透支信用卡被银行告上法庭,养老金账户也被法院冻结。“我都不知道信用卡是什么?”不知如何是好的老人向郑祺哭诉,“我就指着这点养老金买药吃饭,现在这可怎么办?”
“您先别着急,我帮您分析分析。是哪家银行呀,法院开庭您去了吗?”一番交谈后,郑祺了解到,老人长期住在医院,法院寄送的起诉书副本和判决书都没有收到,直到她去取钱,才被银行告知账户已冻结。“这案子有很大蹊跷。”郑祺继续追问下去,发现老人曾经遗失过身份证,“会不会是被冒用了呢?”郑祺向老人承诺,会为她申请法律援助,免费帮她打官司。
郑祺就此案提出再审申请,指出本案疑点。应郑祺的要求,法院比对了当事人签名与开卡申请表上的签名。“申请人和我的当事人明显不是同一个人。”郑祺说,进一步的调查发现,冒充老人身份的犯罪人早已落网,只是他开卡量实在太大,供述时遗漏了这一张。“现有证据可以证明,当事人属于被他人恶意冒用身份证件。同时,银行作为发卡方,没有尽到审核义务,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事情得到圆满解决,当事人握着郑祺的手再三道谢。可是,她从始至终都不知道,她的情况其实不符合当时上海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郑祺默默地为她无偿代理了这起案件。像这样的例子,在过去的16年中数不胜数。
带动更多人参与法援事业
一个优秀的榜样总是能够带动身边的人,这些年来,法援律师的队伍不断壮大。2014年3月,以郑祺名字命名的助残法律工作室正式成立,由律师和法学专业实习生轮班,每周一、三、六上午为残疾人无偿提供法律帮助。
2015年,郑祺当选上海市律师协会社会公益与法律援助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他又带领委员及其他律师共25人,成立了“助残律师法律服务志愿团”,每周二下午在市残联提供公益服务。
此外,他还组织带领震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到上海市铁路运输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律服务窗口值班,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
作为执业律师,花费大量时间在法律咨询、接待等服务上,是否会影响到自己的工作?“服务弱势群体,是律师应尽的一份社会责任。”郑祺回答,“而且咨询接待更多占用的是律师的休息时间,在帮助别人时我能得到更多的快乐。”郑祺曾对所里的年轻律师说过:“一次咨询对我们来说只是举手之劳,但对残疾人来说,可能会影响到他们的一生。”
人物档案
郑祺,男,1963年2月生,现任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律师。自2002年9月起作为“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法律援助中心”志愿者,每周坚持值班接待残疾人,十六年来共接待2000余人次,法律服务时间近二千小时;多年来带领本所律师到本市部分法院法律援助窗口值班,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先后获得“上海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先进个人”、“全国志愿助残阳光使者”、“上海市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来源:上海司法局
编辑:王嘉旖
责任编辑:钮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