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低龄孩子
沉迷游戏并大量消费的事情
比比皆是
除了游戏,还有直播
不仅吸引了成年人
不少低龄孩童也愿意“一掷千金”
打赏主播
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愈演愈烈
因此,也出现了不少未成年人
为网络游戏或网络直播平台
支付较大金额
用于充值、“打赏”而形成的纠纷
不少家长心中
肯定有这样的疑问
孩子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偷偷打赏的
能不能退啊?
未成年人打赏有效吗?
据最高法新出台的指导意见的态度是
无效!
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二)》,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参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款项的,法院应支持。
若支出款项与年龄、智力不相适应
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后才能生效
最高法有关负责人介绍
未成年人在参与
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过程中
通过充值、“打赏”等方式支出的款项
如果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
则该付款行为
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
需要经法定代理人同意
或者追认后才能发生效力
如果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或不予追认
则该行为无效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八岁以下儿童网游支出一律退还
最高法解释称
这一规定包括两层意思
一是在适用对象方面
最高法有关负责人介绍
对于不满八周岁的孩子们来说
因为他们是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此参与网络游戏所花费的支出
一律应该退还
这是依法所能得出的当然结论
所以指导意见没有专门规定
二是在支出款项的数额方面
此外,本条规定没有采用“一刀切”的做法,而是将应予返还的款项限定在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部分,这一点在具体案件中可以由法官根据孩子所参与的游戏类型、成长环境、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判定。
对于未成年人网络打赏
可以退还这件事
不少网友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有网友表示支持
但是具体操作还需要细化
也有网友表示
家长有监管的责任,不能全靠平台退款
打赏充值原本是“周瑜打黄盖”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但因未成年人巨额打赏引起的问题
不在少数!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