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这个漫长的寒假你家"小神兽"玩手机的频率
是不是也高了起来?如果孩子喜欢看直播
家长们可要留个心眼
管好自己的“钱包”
5月15日晚上,在杭州经营废品回收生意的老王突然发现自己的银行卡里少了好几万,问了9岁的儿子后, 才知道钱都被儿子看视频“看”掉了。
原来,当天晚上老王看手机时发现一条银行发来的扣款短信,他打开一看傻了眼,竟然有十多笔扣款记录,且都是向同一网络公司转账,初步一算有3万多元。
老王这才想到最近儿子一到晚上就问自己要手机玩,叫来儿子一问,得知他在某视频APP看视频,充值了好多笔。支付密码是前几日老王买东西时儿子偷偷记下的。
不知所措的老王赶紧拨打了110报警求助,希望民警能帮助追回儿子充值的欠款。
老王表示,自己的儿子才9岁,网络公司这样骗小孩算不算诈骗啊?对此,老王也是又气又悔。
民警发现,5月12日晚至5月15日,小王一共充值了38笔,最多的一笔有5000多元, 一共充值了64671元。
民警在用户反馈的栏目中发现了未成年充值退款的通道,并根据提示帮助老王一步一步进行了退款操作。
5月17日上午,儿子充值的64671元全部退回到老王的银行卡里。
近几年,低龄孩子
沉迷游戏并大量消费的事情
比比皆是
小坊也是做了许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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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家人内心都有这样的困扰
孩子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偷偷打赏的
能不能退啊?
最高法最新出台指导意见的态度是
无效!
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二)》,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参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款项的,法院应支持。若支出款项与年龄、智力不相适应,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后才能生效。
据介绍,未成年人在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过程中,通过充值、“打赏”等方式支出的款项如果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则该付款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 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才能发生效力,如果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或不予追认,则该行为无效。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支持的网友表示
具体操作还需要细化
但也有网友表示
家长有监管的责任
不能全靠平台退款
不管怎么说
小坊给各位家长的建议还是
尽量少让孩子玩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