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听众张先生来电咨询,他在路口避让救护车时,被交警开具罚单,对于处罚张先生很是不解。上海交通广播记者接到消息,立刻前往属地交警大队,了解实际情况:

那日张先生在行驶时,后面有一辆救护车拉着警笛,正值晚高峰车多拥堵,张先生采取45度避让,把通道留给救护车。但后方上来一部出租车,没有采取避让。于是,张先生选择从直行车道变到右转车道,而此时救护车也跟着到右转车道,等于张先生再次挡住了救护车。这时候交警前来疏导,命其继续前行,到路口处让道给救护车。

虹口交警支队纪检员王乃松表示:在接到情况后支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调取当时民警的执法记录仪,有路面的监控,通过回放发现该驾驶员车辆行驶在执行车道上,听到后方有救护车警报声音后,即向右转弯车道进行避让。 通过调查,张先生确实有主动避让救护车的行为。

避让救护车反被处罚,到底怎么回事?-LMLPHP

然而,由于避让不当,张先生的车辆无意中造成对救护车的阻挡也是事实。因车辆要直行,张先生并未沿着右转弯车道继续前行,而救护车驾驶员以为该车会在右转弯车道上行驶,也将车驶入右转弯车道,结果避让不够导致造成后方的救护车无法通行。这时民警上前引导车辆前行驶到救护车,快速通过。事后了解得知,网约车驾驶员张先生要直行,如果右转的话,他要绕一段路。承办民警通过电话与驾驶员进行了沟通,目前情况也得到了妥善的化解。虽然操作过程中存在瑕疵,但交警部门考虑到张先生主动避让救护车的情节,将现场处罚予以撤销,并对张先生进行了批评和提醒。虹口交警支队事故审理大队大队长孙宁提醒:对于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必须予以避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53条规定,救护车辆享有道路通行的优先权,在执行任务时,其他车辆应当依法避让,如果没有依法避让的,将会被罚款人民币200元,并记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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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事件值得反思:在避让特种车的过程中,如何正确操作呢?徐汇交警支队二大队警长戴凯伦给出建议:在发现自己的车与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并排行驶时,应当主动减速为特种车辆留出行驶空间。在同一根车道上时应当观察两侧车辆,立刻向两侧移动。如果遇到路口红灯,自己的车后有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时,所有位于前方的车辆应当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向左或者向右移动,路口第一辆车可以使出停车线留出足够的空间,在避让过程中产生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在核实过后将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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