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KTV被误认为“小姐”后跳河自杀,情夫担心婚外情败露不敢报警,被判刑1年-LML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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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0日晚,坐在阿浩(文中均为化名)车子副驾驶的露露情绪非常激动,因为在KTV被人误认“小姐”,露露觉得遭到了歧视。

阿浩应露露要求在安徽霍邱县城关镇工农兵大桥中段停了车,没料到露露竟然下车翻阅护栏坠入河中。

阿浩独自在现场查找了两次,直到次日下午才报警。阿浩坦言,之所以第一时间不敢报警,是担心婚外情败露,这样“太丑了”。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了该案的一审判决书,阿浩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获刑。

情人情绪失控跳河自杀

2019年11月份,阿浩经人介绍认识露露,后二人发展成情人关系。对于这段关系,阿浩这样形容,“我们双方都有家庭,不可能在一起生活,只是在生活上、工作上相互帮帮忙。我感觉露露为人还不错,我们相处的感情还行,我得知露露经常和她丈夫生气,好像已经分居了。”

2020年8月20日晚,阿浩安排露露与其亲朋在安徽霍邱县城关镇烟波楼酒店吃饭并提供酒水,期间露露饮酒,后露露与其朋友到霍邱县蓼都国际大酒店休息。

当晚阿浩自己与朋友在城关镇广东酒楼吃饭并饮酒,饭后阿浩与朋友到城关镇鼎红KTV唱歌。期间,阿浩电话邀请露露到鼎红KTV唱歌,在KTV包厢中,露露因误会产生不满,情绪激动,阿浩遂驾车带露露离开KTV。

阿浩驾车带露露沿霍邱县城关镇蓼城大道、310省道等路段绕行至城关镇工农兵大桥圆盘处并停留约4分钟,车辆行驶中露露声称微信被表妹拉黑及当晚在KTV包厢被歧视,一直情绪激动。阿浩称,“露露说当晚一个年龄大的女人从露露手里夺杯子来敬我酒。她还说那个女的认为她是小姐,所以她心里不高兴。”

阿浩见露露情绪更狂躁了,阿浩驾车驶向工农兵大桥,在车辆行驶至桥面中段时,阿浩应露露要求将车辆停下,露露从副驾驶下车后直接翻越护栏跳入沿岗河中。

男子担心婚外情败露不敢报警

然而,阿浩并没有立即报警。他下车至河两岸查找未果后,驾车离开现场。2020年8月21日(露露跳河次日)凌晨及上午,阿浩两次返回现场查找未果,直到当日下午14时许阿浩电话报警称露露跳河。

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报警?阿浩解释,露露跳河时他蒙了,他担心报警之后他和露露的关系被知道了,比较丑,所以没有报警。

2020年8月22日11时许,露露尸体在工农兵大桥下游约4公里处被发现。经霍邱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露露符合生前溺水死亡。此后,阿浩被指控过失致人死亡罪。

阿浩的辩护人认为,阿浩根本无预见其停车后露露会下车跳河自杀。

法院认为,现有证据证实露露患有精神类疾病,案发前因情绪不良有过二次服毒、一次投河经历,其中二次跟阿浩有关。证人也证实,露露饮酒后容易失态,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给人感觉精神有点不正常。事发当晚的情况,阿浩明知上述事实,应当预见其驾驶机动车带露露行驶至工农兵大桥,并在水位高、水流较急的桥面中段快车道停车,可能发生露露跳河自杀的危害后果,因其疏忽大意没有采取防范措施,停车导致露露下车后坠河死亡的结果。

阿浩的辩护人认为,露露投河后,阿浩未报警的行为与本案定罪没有任何关系。法院认为,被告人与被害人系情人关系,系特定关系人,被害人露露当晚的行为与被告人阿浩均有关联,在眼见露露跳河自杀的情况下,阿浩有及时报警救助的义务,应系法律义务而非道德义务,其不履行该义务应承担相应的后果。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阿浩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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