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假期,稍纵即逝!
吃喝玩乐,好不潇洒!
不过,对于一小部分人来说
春节假期也在加班~
春节假期加班?当然要算加班费啦!
春节留在上海加班的,别忘了领这笔钱
最少也有193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除夕不是法定节假日,只能同另外3天一起算作调休日,即2月11日(除夕)、15日、16日、17日为调休日。
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国家法定节假日有三天,即2月12日到14日,也就是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
注意:不管是300%还是200%的加班工资,都是用人单位在支付劳动者月工资之后,需要另外支付的。
按照上海最低工资2480元/月计算
初一至初三(2月12日到14日)的加班工资
是平时的3倍
每日工资=工资基数÷21.75 ×300%
=2480÷21.75×300%≈342
342×3=1026
2月11日、15日、16日、17日的加班工资
是平时的2倍
每日工资=工资基数÷21.75 ×200%
=2480÷21.75×200%≈228
228×4=912
那么这个假期的工资为
1026+912=1938
如果按照上海平均工资每月9580元计算
初一至初三(2月12日到14日)的加班工资
是平时的3倍
每日工资=工资基数÷21.75 ×300%
=9580÷21.75×300%≈1321
1321×3=3963
2月11日、15日、16日、17日的加班工资
是平时的2倍
每日工资=工资基数÷21.75 ×200%
=9580÷21.75×200%≈880
880×4=3520
那么这个假期的工资为
3963+3520=7483
天呐!加班七天可得7483元
那些月薪过万的土豪们
加班工资简直数不过来!
“值班”与“加班”不可等同。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加班是指法定工作时间外,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继续开展原工作或者与单位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工作;值班则是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行政等需要,安排劳动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了值班,劳动者虽无法主张加班工资,但可以根据单位规章制度享受值班津贴。如果用人单位借“值班”之名行“加班”之实,实际上从事的是经营生产性工作,劳动者可以依法主张加班费。
遇到这样的情况,劳动者一方面要保留好加班证据,另一方面可以拨打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热线12333、司法部门热线12348、工会组织热线12351维权。因支付加班工资引发争议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及补偿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