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医院的保安来了,

“号贩子”韩某拔腿就跑,

后摔伤骨折,于是向医院、

保安公司和保安杨某索赔38万元。

4月28日,该案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韩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均被驳回。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6月27日事发当天,北京积水潭医院中控室通知保安杨某门诊楼北门有“号贩子”活动,要求前往查看,杨某随即赶到现场。韩某发现保安到来随即逃跑,于是发生了杨、韩二人追逐情况。

经调取视频发现,韩某在跑动过程中连续摔倒2次,保安曾用手臂和躯体对其阻拦并用手台呼叫同事,并未有韩某所称“抱摔”情形。

此后,公安机关认为“不应对犯罪嫌疑人(杨某)追究刑事责任”,并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

法院认为,原告韩某在本次纠纷发生前,曾因倒号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事发当日进入医院即被监控发现。杨某作为执勤保安,接到中控室的命令前往了解情况是履行职务行为。正常就诊的患者面对保安巡查理应予以配合。

而韩某突然全力奔逃,步态紊乱连续跌倒两次,且在保安阻拦盘问时仍不予配合等种种情况,显然有别于普通患者。事发时,保安员仅采取上臂阻拦的动作,并未故意对韩某施加侵害,韩某前期快速奔跑且屡次跌倒受伤,在挣脱过程中因上身不稳旋转过度发生螺旋形骨折的损伤。

虽然韩某受伤后因治疗骨折产生一定医疗费用,但导致其受伤的根本原因是抗拒保安人员依职权对其盘查所致。保安杨某根据上级指挥,对可疑人员进行查证和控制,处置得当。如果保安因采取合理措施仍需承担赔偿责任,则会让执勤人员在工作中无所适从,导致就诊效率下降,破坏良好的就医环境。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韩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上述案件的审理中,法官坚决防止“谁闹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和稀泥的做法,努力破解困扰人民群众的“扶不扶”“劝不劝”“追不追”“救不救”等法律和道德风险。为树立规则意识、弘扬社会正气,西城法院还发出倡议。一、遵守公共秩序,服从公共管理。建立在规则上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法律绝不会让守规者吃亏,让违规者得利,违法违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二、依法理性维权,谨慎使用诉权。一些人借“维权”之名把诉讼作为施加压力、谋取私利的手段,这种诉讼行为有悖诚信,失去了权利行使的正当性,不仅不会得到司法救济,而且浪费了社会资源,透支了自身社会信用。三、弘扬社会正能量,营造和谐友爱氛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是空中楼阁,内容涉及到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公序良俗、友善互助、诚实信用、环境保护等方方面面,应当践行于我们每一个人真实鲜活的日常生产和生活中。

05-04 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