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一美食博主“阿壮锅本人”在微博等网络社交平台发布吃播“法螺”的美食视频,引发网友争议。5月11日,海南警方通报,琼海警方已对上述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美食博主依法刑事拘留。

美食博主非法食用二级保护动物“法螺”被刑拘-LMLPHP

美食博主食用二级保护动物被刑拘

据悉,5月7日,潭门海岸派出所接到线索举报,一名微博名称为“阿壮锅本人”的博主录制烹饪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视频,于5月6日发布到微博、抖音、B站等网络社交平台。

潭门海岸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查明该微博博主邹某壮,男,35岁,海南省昌江人,系厨师兼美食博主,并迅速传唤邹某壮和购买“法螺”的吴某清(男,福建人,46岁)到所配合调查。

经查,吴某清于2021年4月26日12时许,在琼海市潭门镇一渔业有限公司以70元人民币的价格,从店主符某业(男,34岁,海南琼海人)处购买了一只法螺(约15厘米长,螺壳大部分为橘红色)赠送给其朋友邹某壮。随后邹某壮于4月27日将该法螺放入盘中清蒸,烹饪好后,在其朋友协助下录制食用法螺视频。5月6日,邹某壮将所录制视频发布在网络社交平台。

5月8日,琼海警方对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入吴某清、邹某壮、符某业等3人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中。

据了解,“法螺”作为长棘海星的天敌,是珊瑚的“保护神”,已被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二级,它对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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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螺。警方供图

05-13 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