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通讯员 张超 记者 袁玮)骑电动车搭载成年人是违反交通法规的,遇到交警执法应理性接受处罚,暴力抗法注定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近日,那位叫嚣“撞死你”并对警察拳打脚踢的女护工,因犯妨害公务罪站到了徐汇法院刑事法庭的被告席上,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

女子违反交规还暴力抗法被判刑-LML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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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52岁的李某是外地来沪务工人员,因为她是文盲,找工作多次碰壁。后来,她在上海某护理站谋得护理员一职,照顾一位耄耋老人的饮食起居。去年年底,因需要外出办事,李某骑电动车载着老人60岁的女儿急匆匆地驶上了马路。因违反交通法规,在行驶到徐汇区罗秀路平福路交叉口时,李某被正在执法的民警发现并示意停车接受处罚。

然而并不认为自己违法的李某对民警的示意满不在乎,继续骑车前行。民警见状上前拦截,李某一下子被激怒,冲着警察抛出一句“再拦撞死你”。好在没骑出去多远,李某即被民警截停。停车后,民警对李某口头警告并开具罚单。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李某竟然推搡民警后一屁股坐到地上撒起泼来,双腿不停地踢向民警,造成民警腿部、手臂等处受伤。“她吵吵着要跟警察死磕到底,还向四周大叫警察打人了,可民警除了制服她时并没有碰到她。”围观群众韩先生回忆事发现场时称。之后,李某被赶来的民警协同制服并带到派出所。

公安侦查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李某都拒不承认犯罪事实,狡辩从未踢打办案警察。到了法庭上,在人证物证齐全的情况下,她终于坦白所有罪行。公诉机关认为,应以妨害公务罪追究李某刑事责任,鉴于其拒不供述犯罪事实,建议判处其1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提出李某系初犯、偶犯,当庭自愿认罪,酌情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判处拘役4个月。

徐汇法院审理后查明,李某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李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认定李某犯妨害公务罪,并作出有期徒刑6个月的判决。

05-21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