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通讯员 金玮菁 记者 郭剑烽)不撬车门、不砸车窗,只是挨个拉车门,就能轻松得手。一男子这样“碰运气”,把自己“碰”进了监狱。日前,经宝山区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处朱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二千元。

记得关车门!拉拉车门碰碰运气,窃贼轻松得手近1万元……-LMLPHP

图片来源:东方IC

2020年9月的一天,严先生驾驶奔驰牌小客车至某商场地下车库,离开时将车门、车窗都锁好。等下午准备驾车离开,发现放在车子后座上的黑色提包内一个钱包、信封不见了,内有大量现金。严先生赶紧报警。车上并无撬门、撬锁的痕迹,窃贼是如何得手的呢?经严先生回忆,他曾回车上取过东西,那时不知是否锁好车门。

民警根据监控录像在网吧抓获了窃贼朱某,并在朱某身上查获了严先生被盗的钱包和钱款。

朱某交代,当天他身上没钱花就想去偷点东西,于是到了该商场地下车库,看看有没有车辆车门未锁。一开始拉了两辆车的门,都是锁好的,当来到第三辆奔驰车时,前排车门能够拉开,就顺势坐到驾驶座位上。在车子杯架处拿了200多元零钱,又到了车辆后排,在后排座椅上的手提包中,翻到一个皮夹、一个信封,里面共有9000多元,就偷走了。

经查,朱某有多次盗窃的前科。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各位车主,车内不要放置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离开车辆及时锁好门窗,养成良好习惯,不让窃贼有可乘之机。

01-13 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