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通讯员 陈岚 记者 袁玮)今天,虹口区检察院举行“培树政治自觉 彰显检察担当”2020年度检察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优秀案(事)例风采展示会,会上展示了创新工作模式助力区域规模性租赁专项治理等十个案(事)例,包括祝某某非法买卖枪支案、检察官的“破案”之旅-徐某被骗案立案监督案、创新工作模式助力区域规模性租赁专项治理等案例。

虹口区检察院发布10个优秀案(事)例-LMLPHP

图说:展示会现场。记者 袁玮 摄

       中山北路64号大门内,由5栋楼组成3000多平方米的厂房被隔成346间约七八平方米不等的小房间,租住着近600人。去年2月,虹口区检察院参与到虹口区规模性租赁专项治理、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的工作当中。规模性租赁对于检察院而言是一个陌生的领域,如何发挥检察职能优势成为面临的难题。为此,检察官紧急梳理了60余部有关规模性租赁的法律法规文件,走访属地街道、居民、询问社区民警、调取相关工商和产权资料,了解到虹口区内规模性租赁项目普遍存在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超范围经营、违章搭建等违法行为。检察机关还召开专题推进会,厘清产权归属、经营主体、主体责任、各环节违法行为和相关安全隐患。

       虹口检察院出台《关于中山北路64号规模性租赁项目的调查情况报告》,报告详细分析了中山北路64号规模性租赁项目未经审批擅自变更土地、房屋使用性质,实际经营人不具备住房租赁经营资格,未通过消防验收且存在消防隐患,存在治安安全隐患和人员聚集风险等问题。同时,检察院制发《关于依法开展规模性租赁专项治理的检察法律意见书》,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提供检察支撑。另一方面,虹口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查处和整治相关违法行为,尽快消除公共安全与公共卫生隐患。此外,虹口区检察院延伸行政检察职能,向国有企业产权人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履行房屋管理的主体责任和防疫第一责任。在此次专项治理中,虹口区检察院直面业务短板,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检察智慧顺利推进规模性租赁治理工作。

       2019年1月4日,徐先生走进虹口区检察院控申窗口,自述自己被骗,请求帮助。陈某、季某以过桥投资、资金周转为由先后介绍被害人徐先生办理房屋抵押贷款、车贷、信用贷,并在借款初期采用先归还再借贷的方法,诱骗徐先生共计出借资金达140余万元。陈某等人将自己的犯罪行为包装成民间借贷,导致侦查机关无法立案。虹口区检察院经过分析后认为,认定涉嫌犯罪与否的关键是陈某等人的资产状况、所得钱款的去向和用途。承办检察官调取了陈某收款银行账号的资金明细,询问与陈某有借贷关系的5名投资人(被害人)及其他相关的15名证人,并调取了陈某名下的其他10余个银行账户、不动产登记等证据,查明徐先生资金去向:高达85%以上的钱款被陈某用于偿还季某的债务,可以证实陈某并未按照约定管理徐先生出借资金。而陈某明知季某集中兑付、资金链断裂,陈某本人又无归还借款的能力,且陈某还涉嫌以提供担保为由帮助季某骗取其他被害人180余万的犯罪事实。

       虹口区检察院及时将情况向侦查机关反馈,侦查机关最终做出立案决定。监督立案后,陈某、季某二人均辩称该笔钱款是向徐某等人的借款,否认诈骗事实。检察院多次召开法检研商会和部门、跨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围绕如何认定陈某、季某等人在诈骗犯罪中非法占有的共同主观故意等问题展开论证。此外,检察院引导侦查机关及时取证,转化证据,陈某对明知季某资不抵债并将钱款用于归还债务的事实供认不讳,最终依法认定陈某与季某共同构成诈骗罪,且涉案金额达330万余元。虹口区检察院之后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去年4月,虹口区检察院以陈某涉嫌诈骗罪向虹口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就该事实对同案犯季某追加起诉,认定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获法院判决支持。

01-19 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