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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哈尔滨市新增4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主要情况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高某,女,48岁,现住利民开发区玉乡村王太屯,按照本地区对农村人口“应检尽检”的防控要求,参加了由当地组织的对农村人口的筛查和核酸检测,1月16日晚反馈检测结果为疑似阳性。1月17日,哈尔滨市疾控中心再次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1月19日,经市级专家组会诊,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轨迹如下:
1月3日—5日,到同村居民家串门。
1月6日,乘坐私家车到乐业镇将军村哥哥家。
1月7日,居家。
1月8日—9日,到同村居民家串门。
1月10日9时许,乘坐私家车到呼兰区中医院肛肠科就诊;之后到众泰大药房购药,到呼兰区中心市场曲家肉铺购物,到客运站南侧OPPO手机店购物,并到过手机店两侧商铺;15时许,乘坐私家车到乐业镇移动营业厅办理业务。
1月11日7时30分,乘坐客车(对青—呼兰)到呼兰区社保局办理业务;8时50分,到呼兰中心市场曲家肉铺购物;10时50分,乘坐客车(呼兰—对青)回到王太屯。
1月12日9时许,到乐业镇集市赶集;回家后,到同村居民家串门。
1月13日,到同村居民家串门。
1月14日,参加利民开发区农村人口核酸检测。
1月15日,到同村居民家串门。
1月16日,居家。
1月17日,居家隔离。
1月18日,转运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2:黄某某,男,48岁,现住利民开发区玉乡村王太屯,为无症状感染者1高某丈夫。按照本地区对农村人口“应检尽检”的防控要求,参加了由当地组织的对农村人口的筛查和核酸检测,1月16日晚反馈检测结果为疑似阳性。1月17日,哈尔滨市疾控中心再次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1月19日,经市级专家组会诊,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轨迹如下:
1月3日—15日,每日17时步行至王太屯站乘坐231路公交车,到正大食品加工厂上夜班,次日4时结束工作,乘坐通勤车回家。
1月8日,参加同村居民葬礼。
1月14日,参加利民开发区农村人口核酸检测。
1月16日,17时去单位上班,22时接到核酸结果疑似阳性反馈后,被转运至家中隔离。
1月17日,居家隔离。
1月18日,转运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3:张某某,男,57岁,现住呼兰区兰河社区泰兴幸福小区,为1月18日无症状感染者2王某某的丈夫。1月17日,作为1月18日无症状感染者1王某某同单元居住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月18日,作为其妻子的密切接触者,哈尔滨市疾控中心对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1月19日,经市级专家组会诊,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轨迹如下:
1月3日—1月14日,每日8时许乘坐同事私家车,到单位上班,16时许返回家中。
1月11日,步行前往到呼兰区卫健局计生楼办事。
1月15日,在莲花镇兴业村办公。
1月16日,正常上下班;16时许,到呼兰区中心市场东侧麻花店购物。
1月17日,转运至隔离点集中隔离。
1月18日,转运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4:宫某某,女,37岁,现住呼兰区兰河社区泰兴幸福小区,为1月18日无症状感染者4孙某的母亲。1月17日,作为1月18日无症状感染者1王某某的同单元居住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月18日,作为其女的密切接触者,哈尔滨市疾控中心再次对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1月18日,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1月19日,经市级专家组会诊,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轨迹如下:
1月3日,在泰兴幸福小区附近活动。
1月4日12时,到建设路尔行给女儿送饭。
1月5日14时30分,与女儿步行到大江广厦壹莱健身。
1月6日—11日,每天中午到建设路尔行给女儿送饭。
1月12日—1月16日,居家。
1月17日,转运至呼兰区医院隔离。
1月18日,转运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2黄某某核酸检测阳性后,当地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对正大产品及外包装、环境进行采样检测,已检测样本1180个,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市疾控部门正在进一步扩大样本采样检测范围。同时启动了对企业在岗员工的全员核酸检测,目前613名员工已完成采样,检测结果将及时发布。
截止目前,哈尔滨市累计的5例确诊病例和19名无症状感均在定点医院进行治疗观察,病情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