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 郭剑烽)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是十九大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更需提高金融法治化水平。5月20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与上海金融法院签署加强工作联系配合备忘录,以进一步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为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保障。上海金融法院院长赵红、副院长肖凯,三分院检察长徐燕平、副检察长谈信友及两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
图说: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与上海金融法院签署加强工作联系配合备忘录。市检三分院供图
备忘录约定,双方将加强沟通协作,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
双方将在审判、监督机制创新方面共同探索,加强协作,合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推进上海金融司法与国际市场接轨。
在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探索研究,努力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
双方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诉讼案卷调阅、出席法庭审理、检察建议落实、检察调解工作对接等开展协作,并加强学习交流,提升司法队伍金融专业化水平及共同培养金融司法人才做出安排。
双方还就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开展座谈交流。
赵红表示,双方签署合作备忘录,有利于建立顺畅的工作联系机制,构建检法工作新格局。赵红指出,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为国家金融战略实施、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三项新的重大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金融司法服务和保障;要主动接受法律监督,提升金融审判质量,推动审判能力和审判水平更上新台阶;要加强协调配合,抓好协议落实,推动形成合作共赢的良好工作局面。
徐燕平提出,签订备忘录是检法共同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服务保障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新起点。要提高政治站位,共同承担起维护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的使命。要站在国家大局的角度看待金融问题,特别是金融创新,通过司法树立标杆,规范引领金融市场;要全方位加强协作配合,强化诉讼监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推进上海金融司法水平的提升。加强合作,共同化解金融纠纷矛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要共同研判前沿法律问题,服务金融创新。加强协作沟通,优势互补,聚焦服务保障设立科创板与试点注册制等问题,共同研究探索,为金融创新提供司法保障;要对标国际化、信息化、专业化,加强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检法两家要共享资源,互补优势,通过派员参加对方举办的金融专业培训和讲座、交流挂职学习、与金融监管机构、高校等交流学习、共同开展法律研究等方式,打造高水平的金融检法队伍。
此次备忘录的签署,使得三分院和金融法院工作衔接更为紧密,有助于今后双方共同合力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为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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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法院是全国首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金融专门法院,率先出台证券纠纷示范判决和代表人诉讼制度、大宗股票执行机制等一系列创新做法,积累了一批上海金融审判经验和成果。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专门办理上海金融法院审理的金融民商事诉讼监督案件,是全国第一家民、行、刑“三审合一”的金融检察部门。今年年初,上海市检察院与上海高级法院正式签署了上海市检察三分院金融案件管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