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教育部: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LMLPHP

教育部供图

今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在上午教育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刘冬梅介绍,根据该意见,高校可根据自身发展实际,设置新的岗位类型,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有条件的高校还可探索实行教师职务聘任改革,设置助理教授等职务。

意见提出六方面改革举措:一是健全制度体系。保持高校教师现有岗位类型总体不变,设置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等岗位类型。适应新时代教师队伍发展的需要,高校可根据自身发展实际,设置新的岗位类型。

二是完善评价标准。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突出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学历、唯奖项、唯项目等倾向。

三是创新评价机制。结合学校特点和办学类型,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教师,实行分类分层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健全完善外部专家评审制度,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价。建立重点人才绿色通道,激发人才活力。

四是落实自主评审。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高校自主制定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操作方案等评审文件,自主组织评审、按岗聘用,同时加强监管,优化服务。有条件的高校还可探索实行教师职务聘任改革,设置助理教授等职务。

五是优化思想政治工作评审。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称评审纳入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体系,强化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要求,把课程思政建设情况和育人效果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

六是强调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实行评聘结合。(驻京记者 潘子璇)

01-27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