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30条”落地一年 金融改革创新取得丰硕成果-LMLPHP

讯(记者 杨硕)2020年2月14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和上海市政府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下称“金融30条”)。一年以来,“金融30条”落地落实落细,取得丰硕成果。

临港新片区金融先行先试取得明显进展

过去一年里,临港新片区金融先行先试取得明显进展。包括发布《全面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临港新片区从更深层次、在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推进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加快打造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在探索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创新制度体系方面,推出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300余家新片区企业纳入优质企业白名单。推出境内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试点,业务规模达7亿元。两项试点举措随后推广到全市产业链供应链和外贸企业。

此外,上海还推动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资产转让服务平台(一期)在进博会前上线,首批64家参与机构(其中境外机构40家)覆盖全球4大洲15个国家和地区。取消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资本金专用账户试点,进一步便利临港新片区企业直接投资。开展自贸区高新技术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已办理7家企业3100万美元。允许符合条件的新片区企业开展一次性外债登记,已办理18家企业147亿元额度登记。允许注册在自贸试验区的融资租赁母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实现融资租赁母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12亿元。

配置全球金融资源能力持续增强

过去一年里,上海在金融开放创新方面同样成效显著。

其中,低硫燃料油期货、国际铜期货正式挂牌交易,成为继原油、20号胶之后在上期所上市的国际化期货品种。推出国内首批挂钩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利率期权产品。债券作为期货保证金业务在境内期货市场全面实施。中国人寿、中国太保接入自由贸易账户体系,首次实现银、证、保全覆盖。

新一轮金融业扩大开放项目持续加速落地

一批全国“首家”“首批”项目落地。首家外资独资寿险公司——友邦人寿;首家外资控股合资理财公司——汇华理财;首家外资独资公募基金——贝莱德基金均落户上海。富达国际、路博迈、范达投资、联博投资等陆续提交独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全国8家外资控股证券公司中有4家落户上海。全国31家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有28家落户上海。

金融市场国际化程度也呈现稳步提升的态势。过去一年里,外资持续加速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截至2020年12月末,共有905家境外机构主体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持债量3.3万亿元,占银行间债券市场总托管量的3.2%。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投资债券市场,推出特殊结算周期服务(T+N)。推出境内首只专门投资法国股票市场的跨境ETF产品。中央结算公司与国际掉期与衍生工具协会(ISDA)联合发布《使用人民币债券充抵场外衍生品交易保证金》白皮书。

金融支持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多点发力

上海还积极探索开展长三角金融服务“同城化”,支持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包括发布“示范区金融16条”,提出融资抵押品异地互认、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交易等措施。指导交行、浦发、上海农商行等设立长三角金融管理总部,制定《示范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同城化建设指引》,探索跨区域联合授信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同城化金融服务创新。

支持资本市场辐射服务长三角,上交所在长三角地区建成31个资本市场服务基地,截至2020年末,长三角累计申报科创板企业240家,已上市104家(占全国48%)。上线供应链票据平台,加大“票付通”“贴现通”等业务在长三角地区的推广力度。G60科创走廊发行14单、72.8亿元“创新创业债”,81单、2108亿元资产证券化产品。落地全国首单长三角科创企业集合票据。推进长三角绿色金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互联互通,建立长三角绿色项目库,组建绿色保险跨域共保体。推动长三角(上海、南京、杭州、合肥、嘉兴)申报国家级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三省一市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派驻机构及有关行业协会、金融业联合会等深化跨区域金融协调,建立长三角金融消费纠纷非诉解决、征信机构协同监管、金融稳定信息共享、普惠金融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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