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通讯员 施韵 记者 郭剑烽)随着车辆的不断普及,交通事故的发生呈现出高发态势,马路上的危险驾驶行为也是屡见不鲜。陈某某因为一时的“斗气”,与人在高速上追逐竞驶,故意点刹、别车,最终发生碰撞。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被告人陈某某提起公诉。

又一个车怒症进班房:一时斗气一时爽,成为被告眼泪淌-LMLPHP

来源/视觉中国

2020年10月的某个晚上,俞先生驾驶自家小轿车行驶在本市S20外环高速内圈的快车道时,由于前方面包车的车速较慢,于是他闪了两下远光灯进行提醒,没想到“斗气”就这样开始了。面包车的驾驶员陈某某在俞先生闪了两下远光灯后,误以为对方是在对其挑衅,于是连踩几脚刹车吓唬对方,逼迫俞先生不得不同步减速。

俞先生感到前车这样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并不想与其有过多的纠缠,在确保旁边车道无车的情况下,准备向右变道超车远离,没想到前方面包车也立刻向右变道,逼迫其只能继续跟车。俞先生再次向左变道企图避开前车的“斗气”行为,面包车也继续向左变道继续行驶在俞先生车前。就这样来回了几次以后,俞先生意识到面包车主可能故意为之且并无善意,于是暂时放弃超车,选择继续跟在面包车后伺机行动。平稳跟随行驶了一段时间后,俞先生在一个合适的时机,果断变道加速躲离这辆“斗气”面包车。

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陈某某见俞先生趁其不备变道超车,怒气又一次冲昏了头脑,立马驾驶面包车再次加速追赶并超车到俞先生车前,随即开始不断点刹、变道挤逼俞先生驾驶的小轿车,使其不得不多次急刹躲避。最终因躲避不及时,俞先生驾驶的小轿车与面包车发生了追尾碰撞。

“当时,我看到后方车子用远光灯闪了我两下,一下子怒气就上来了,随后我便故意点刹、挤逼他,致使发生交通事故,对此我表示十分后悔。”陈某某到案后交代。经交通部门认定,被告人陈某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他于案发后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

嘉定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涉嫌危险驾驶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开车的朋友,不仅仅是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同时也是斗气不开车,开车不斗气,安全的行车环境需要每位车主朋友的共同努力,有时候逞一时之气,换来的可能不仅仅是金钱的损失,更有可能会触犯法律的底线,面临牢狱之灾,得不偿失的同时更是追悔莫及。

02-07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