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警方开展岁末年初清晨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LMLPHP

来源:普陀公安分局供图

针对岁末年初因聚集欢庆饮酒引发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高发、多发态势,全力压降春节前后涉酒事故上扬势头,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2月7日至10日,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组织开展全区清晨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已查处酒驾醉驾案件8起,其中醉驾3起。

行动前,警方提前排摸辖区节日期间商家经营情况及客流预判状况,统筹警力资源、科学设置整治岗位,将整治力量有针对性地向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倾斜,紧紧围绕辖区餐饮、娱乐场所、夜市以及酒驾醉驾交通事故高发、易发点位,分别设置临检点,零容忍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2月8日6时许,长寿路派出所民警在常德路宜昌路路口设卡临检时,查获一名涉嫌危险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樊某。据樊某交代,其于凌晨4时30分许,与几个朋友在长寿路某火锅店吃夜宵时喝了酒。自认为火锅店离家不远,便在明知已经饮酒状态下,仍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民警现场对樊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樊某血液酒精含量为98mg/100ml,后经医院抽血检测,司法鉴定所鉴定,樊某血液酒精含量达111mg/100ml,已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樊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月9日5时许,普陀公安分局东新路派出所民警在镇坪路光复西路路口设卡临检时,查获一名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唐某。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唐某体内酒精达2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唐某向民警表示,其于昨日晚饭期间喝了些许黄酒,为保证第二天可以开车,21点就早早上床睡觉,不料自己还是酒驾了。目前,违法行为人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普陀警方依法处理。

昨天(10日)6时许,普陀公安分局长征派出所民警在真北路怒江北路路口设卡临检时,查获一名涉嫌危险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刘某。民警现场对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91mg/100ml,有醉驾嫌疑。面对自己被查,刘某颇感意外,原来昨晚刘某在与朋友聚会时喝了不少酒,为了躲避民警检查,刘某酒后还与朋友步行至附近一火锅店吃夜宵,自作聪明地认为吃到清晨就不会遇到民警查酒驾。不料,刘某刚驾车没多远就被民警查获。后经医院抽血检测,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95mg/100ml,已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刘某同样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不少人认为酒后稍作休息,或者晚上喝酒第二天早上开车,是没有问题的,而事实证明并非如此。又到新春佳节,普陀警方再次提醒大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后驾车严重威胁着交通安全,当你拿起钥匙发动汽车前,请想一想等你回家的家人,切莫抱着侥幸心理酒后上路,因为后果将是你不能承受之重。

通讯员 宋严 记者 江跃中

02-11 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