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鼠年除夕,牛年新春如期而至,在上海城郊,一些市民仍选择用燃放烟花爆竹的形式辞旧迎新。然而,烟花燃放不当却可造成灼伤。在瑞金医院灼伤急诊,昨天20点至23点,就接连来了3位被灼伤的患者,最小的只有1岁。
1岁的小欣欣(化名)是在晚饭后,跟着家人玩“仙女棒”手持小烟花时灼伤的。这种看上去“杀伤力”较低的“儿童烟花”,其实也具危险性。小欣欣虽然手捏在烟花尾部非燃烧部分,却也因为手持的这根烟花“烧过头”了,而灼伤了柔嫩的小手,被家人紧急送往医院治疗。
32岁的王先生(化名)家住闵行,年夜饭后,想起自己还有存放了几年的小烟花可以为家人助兴。不曾想,放的时候烟花直接蹿到了身上,并点燃了衣服。在脱衣服的过程中,火势随着他的衣服从脖子一路下行直达腹部,吓坏了他和家人,于是赶紧叫了120到瑞金医院烧伤急诊就诊。据护士长周洁介绍,王先生烧伤面积达6%TBSA(体表总面积)。
62岁的老刘(化名)家住青浦,晚饭后在家附近围观他人燃放高射烟花。因为相隔十多米,自认为很安全,但窜出的火苗却不偏不倚地“射中“了他的手背,造成灼伤。
周洁护士长提醒大家,遇到突发烟花爆竹灼伤,一定要保持冷静,记住“脱、泡、盖、送”四字口诀,力争将伤害降到最低。“脱”即脱掉着火的衣服;“泡”即冷疗,用冷水浸泡、或者冷毛巾湿敷;“包”即简单包扎伤口,保护伤口;并及时“送”医院救治。
据瑞金医院灼伤整形科主任刘琰介绍,近年来,随着全国多个城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实施,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烧、烫伤事故的发生数量明显减少,但并未完全杜绝。2月5日,家住连云港的10岁男孩小杰(化名)在庆祝“南方小年夜”时燃放鞭炮,不慎被炸伤面部,当地医院检查报告显示:小杰除头面部4%TBSA面积的II度火焰烧伤外,同时还有严重的面部、双眼和颅脑外伤。眼周软组织肿胀、右侧眼眶骨折、晶状体脱位、额叶出血。为得到更好的治疗,小杰于伤后三天后被转送至瑞金医院灼伤整形科。经眼科、神经外科、麻醉等多学科会诊,为小杰紧急实施了眼科手术。目前,小杰生命体征平稳,并继续在灼伤科进行治疗。
刘琰表示,这样的“乐极生悲”事件是医生最不愿意看到的。新春佳节,大家还是要注意安全,谨防灼伤、烫伤,切莫让孩子留下一生遗憾。尤其是烟花爆竹往往可造成深度烧伤、遗留瘢痕愈合,严重者甚至威及生命。从医生角度我们不建议儿童燃放烟花爆竹。如果确实要放,最好有大人的监护。另外,不要在窨井盖旁边以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