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驻京记者 潘子璇 摄
今年是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第三年,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首次公开发布《中国法院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报告(2015-2020)》。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钱晓晨表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线以来,截至2020年底,3502家法院全部实现与调解平台对接,累计调解案件超过1360万件,2020年平台新增调解成功案件519.88万件,调解成功率65.04%。实践证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全符合中国社会纠纷解决实际需要,完全符合矛盾纠纷多元解决的内在规律。
根据报告,三年来全社会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更加畅通,多元解纷的活力和效能明显增强,调解组织数量、调解员数量、调解案件量、在线音视频调解量均呈逐年大幅增长态势。
钱晓晨介绍,从纵向来看,2018年、2019年、2020年调解组织数量分别为1264个、22014个、32937个,三年增长了25倍;调解员数量分别为13791名、85003名、165333名,三年增长近11倍;诉前调解成功的民事案件数量分别为56.8万件、145.5万件、424万件,三年增长了6.5倍;在线音视频调解数量分别为2917件、16649件、1011181件,三年增长了345.6倍。“特别是2020年,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全面得到应用,平均每分钟就有66件矛盾纠纷在平台上进行调解,每天有近1.7万,也就是不到2秒钟就有一件案件成功调解在诉前。”
在疫情防控期间,各级人民法院通过调解平台为当事人提供不见面、一站式的“云”上解纷服务,2020年2月至4月3个月来新增音视频调解量是2019年全年的3.5倍,实现了纠纷化解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2019年以来,全国45%中基层法院案件量增幅出现下降,16.6%中基层法院案件量同比下降。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绝不是法院推责任,而是要通过制度变革,将多元解纷制度优势转化为多元共治的治理效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刘峥表示,法院审判只是纠纷解决的一种方式,是“多元”中的“一元”。“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并不意味着任何纠纷都要“打官司”,而是应当激发社会自治、自主、能动力量,畅通诉讼外解决纠纷的渠道,为当事人提供更便捷、更高效、低成本、跨地域的多元解纷方式,保障人民群众解纷方式的参与权和选择权。(驻京记者 潘子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