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过马路时,理应做到“他礼让,我速行”,这既是对司机的尊重,也是为缓解交通拥堵出一份力。
近年来,在我们过马路时都会得到机动车礼让的待遇:无论是拐弯还是直行车辆,遇到有行人在绿灯亮时走在斑马线上,所有机动车都自觉慢速、停车后让行。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提升的标志。
不过,笔者也时常看到,当遇到机动车礼让时,有些行人过马路慢吞吞、磨叽叽,如是老年人或残疾人倒也罢了,一些中青年行人明知车辆在等自己过去,却是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有伴的交头接耳,独行的看着手机……
这些行人的潜意识里或许认为,行人过马路时机动车就该让着。不错,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停车让行。即使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也应避让。然而,我们不应以机动车礼让而视作理所当然。俗话说“来而不往非礼也”,机动车避让行人除执行交通法规外也是一种讲礼仪的表现。我们常看到在无信号灯的路口,司机即使看见路边有人想过而没过马路,都会自觉停下示意行人先过。而我们用加快速度过马路就是对司机的回敬!再说,有些路口绿灯时间不长,你笃悠悠走,就会造成机动车排队等候,待换了红灯时车辆又不能走,这样就产生了道路人为拥堵的现象,尤其是早晚高峰时段……
因此,行人过马路时,理应做到“他礼让,我速行”,这既是对机动车司机的尊重,也是为缓解交通拥堵出一份力。更重要的是,它会成为加快现代化城市建设的一个助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