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牛之于农耕民族,是本能的延展、精神的淬取、德行的化育,其来有自。

说牛-LMLPHP

裕德龄是晚清驻法公使裕庚的长女,从法国修道院学成归国后,成为慈禧太后的首席御前女官。她在回忆这段经历的《慈禧私生活回忆录——我在太后身边的两年》里记述:“宫中禁止吃牛肉,因为牛被当作农耕社会中的一种重要的劳力,人们认为吃牛肉是有罪的。人们主要食用谷物、蔬菜、猪肉、羊……”

裕德龄的描述,大大溢出了我的阅历储备。满人的祖先不是以狩猎与游牧为生,擅骑射,而不长于农耕吗?其文化图腾,理当“成群引着犬,满膀架其鹰;荆筐抬火炮,带定海东青(鹰)。”(明·吴承恩),似乎不当以汉族的禁忌为禁忌才是。

爱牛之于农耕民族,就跟牵狗架鹰之于游牧民族一样,都是本能的延展、精神的淬取、德行的化育,其来有自,不是一朝一夕,想改就能改而且改得了的。裕德龄的描述,让我对百多年来一直被妖魔化的“老佛爷”,隔空有了一丝丝异样的感觉。

清宫对牛肉的禁忌,从某种意义上说,或可视为一种隐喻,表征着游牧对农耕的向往、边陲对中原的认同、白山黑水对沃野平畴的热爱、部落化的狩猎采集对先进生产力的服膺乃至尊崇。

中原民族爱牛,可谓源远流长。并非出于宗教信仰或禁忌,也不为保护所谓动物的福利与生存权,更非如现代西方国家那样兼顾食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并存,而仅仅是因为,“土里刨食”离不得牛。

君不见大千世界里的万千生灵,谁个不是悠悠万事,掠食为大?两眼一睁,要么从黑争到白,要么从白夺到黑,为只为一口填不满的无底洞。果腹和交配,累进叠加,互为支持。毋庸讳言,自认为灵长类动物之首的人类,又何尝不是如此?“民以食为天”居首,“食以安为先”殿后,为食而耕,以战求安,形成了一个耕战轮回的闭环,烽烟四起,世代因循。特别在中国,数千年来总是吃不饱的生存恐惧,固化了我们对大自然的敬畏与谦卑,也形成了对牛的依赖与膜拜。

“若知牛乎?牛之为物,魁形巨首。垂耳抱角,毛革疏厚。牟然而鸣,黄钟满脰。抵触隆曦,日耕百亩。往来修直,植乃禾黍……陷泥蹶块,常在草野……皮角见用,肩尻莫保……”

柳子厚笔下,“牛为耕稼之本”的执念形神兼备,而非一尊形而上的空壳。具有相貌魁伟、声线宏阔、抱角砥砺而“慎勿怨尤”的外部特征,以及生尽其力,死尽其用,“物无逾者”的内在品格。

唐代御史张廷珪进谏武则天,则撇开文学的比兴思维,从政治的高度站位,单刀直入:“君所恃在民,民所恃在食,食所资在耕,耕所资在牛。牛废则耕废,耕废则食去,食去则民亡,民亡则何恃为君?”环环相扣,句句至理,牛在他的口中等同于一种战略资源,其生存状态,重要到跟王朝的兴废休戚与共,岂容等闲!

果如裕德龄所言:“吃牛肉是有罪的!”

至迟到秦代,中国的律法中已经出现保护耕牛的条款。到唐、宋、五代诸朝,法律规定,除非牛自然死亡,方允开剥、货卖或自食,否则不管老弱病残,一律禁杀。违者,牛主私屠,唐律规定“徒一年”;故意他宰,“徒一年半”。其余各朝,刑罚的方式程度各异,刑罚却都是一定的。现代中国,至少在50后、60后一代人的社会见闻中,擅自屠牛入刑的记忆也还历历在目。

牛的用途从耕作役使向食用转移,则是上世纪80年代以后的事。我们从炖、煮、卤的烹牛手段,模仿并进阶到牛排煎至几分熟的精致时,是否还能品鉴出“俯首甘为孺子牛”的至臻之境?

03-01 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