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全国政协委员李景虹建议制定关于青少年欺凌事件防护以及发生后的处理引导文件和具体的工作手册,帮助校方和相关社会机构正确防护和处理青少年欺凌事件;完善青少年欺凌惩罚约束机制,明确施暴方家长的监护责任,对恶意欺凌他人的青少年,采取严厉惩戒措施并记入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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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触目惊心的恶性校园欺凌事件,令更多人关注到这一现象。相关法律也针对校园欺凌作出专门规定。比如,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首次定义“学生欺凌”: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要求学校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今年1月,教育部启动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
校园欺凌的成因复杂,有的欺凌行为还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一时难以察觉。提高对校园欺凌的重视程度是第一步。无论是家庭还是学校,都不能只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还要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和行为习惯,对校园欺凌及其苗头保持警惕,尽早发现、及时干预。如何识别、处理校园欺凌,需要对教师有专门的培训。
对校园欺凌,事前预防和事后处理都很重要。受欺凌的学生,应得到保护和帮助;实施欺凌的学生,应受到教育和惩罚。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进行分级干预矫治,并着眼于对低龄犯罪未成年人既不能“一放了之”也不能“一关了之”。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也可按程度和性质分级处理,完善事后处理机制,使教育和惩罚都落到实处、见到效果。
纪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