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讯 (通讯员 何忠婷 记者 袁玮)日前,徐汇区法院完成该院首例跨境网上立案,并根据案件情况适用了视频代理见证。原告台湾居民陈先生在徐汇法院立案庭法官的视频见证下,在民事起诉状和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顺利完成了跨境网上立案。

徐汇法院完成该院首例跨境网上立案-LMLPHP

图说:视频庭审现场。徐汇法院供图

今年3月10日,徐汇法院收到陈先生要求对上海某科技公司提起股权转让纠纷民事诉讼的案件材料,陈先生是台湾居民,他诉称自己与被告于2019年10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陈先生将其持有的安徽某公司部分股权及该等股权对应的股东权益和义务一并转让给被告。因被告至今拖欠部分股权转让款,故陈先生向徐汇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和逾期付款损失995万余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和保全费。

3月3日,陈先生的代理律师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小程序”提交跨境诉讼网上立案的申请。徐汇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跨境立案专员王顺在第一时间与陈先生律师电话沟通,并详细介绍了跨境网上立案的相关流程。由于陈先生是首次在境内申请网上立案,需要由法院先行身份验证。在指导陈先生完成跨境诉讼当事人的实名认证并身份核验后,徐汇法院立案庭法官书面告知,根据相关规定,跨境网上立案需要提供经法官视频见证的、由原告亲笔签字的民事起诉状和包括“代为起诉”权限的授权委托书。

王顺与原告方预约了视频代理见证的具体时间,并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创建视频代理见证的会议链接。3月12日上午9点,在徐汇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见证法官邓瑛与陈先生、代理律师共同进入视频代理见证的线上会议室。邓瑛首先要求陈先生出示身份证件,并陈述诉状中的原被告基本信息、原告诉请以及事实与理由。摄像镜头下,陈先生在诉状上亲笔签名并注明签名日期,签好名后在镜头前作展示。随后,法官向陈先生及其代理律师确认对现有经过公证的委托权限是否有补充或变更。陈先生当场补充了“代为起诉”的授权权限,同样亲笔签署了补充后的《授权委托书》并展示。最后,法官告知律师在视频见证结束之后,需要将本次视频见证的民事起诉状及授权委托书补充上传至网上立案平台。至此,视频见证代理完成。

目前经初步审查,这起案件符合立案条件,在原告同意诉前调解的情况下已经登记为诉前调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

据了解,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服务的若干规定》,为包括外国人、港澳特区和台湾地区居民在内的当事人提供跨境网上立案服务。其中明确跨境诉讼当事人首次申请网上立案时,需要由受诉法院先行身份验证。通过身份验证的跨境诉讼当事人委托中国内地律师代理诉讼,可以向受诉法院申请线上视频见证。此前,跨境诉讼当事人因为身份特殊,除了本人要带着大量纸质材料来法院外,如果选择跨境诉讼代理还需要办理公证、认证、转递等手续,程序繁琐,耗时很长。像徐汇法院这样,跨境当事人只需要在线上提交电子材料,并请法院视频代理见证,足不出户就完成网上立案,大大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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