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的意义-LMLPHP

每到3·15前后,微信群、朋友圈总是十分热闹雀跃。试录几段:“315调查,‘泡药’沃柑安全间隔期被忽视,果农称从来不吃。我有天晚上吃了半夜肚皮痛……”“我经常被网上‘救救山区老农吧什么的’忽悠,买回的产品品质不符也算了,今天知道还有药,太气人了!”看到这些报道和议论,当然会很不开心。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国家可以说三令五申,也出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为什么还是屡禁不止?特别是一些销量大、品牌有影响力的产品,生产商究竟是缺乏科学知识,还是真的被利益蒙了心?前些年,市人大每年组织食品安全检查,明察暗访,我们去过蔬菜批发市场、猪肉市场、海鲜大集市、保健品商厦、早点一条街等场所,食监局领导每次都一起参加。发现问题当下解决。然后坐下来与人大代表一起探讨,哪些是法规执行不到位,哪些是法律法规需修订补充。哪些是体制机制上的问题。实事求是说,上海那么大,几千万人的吃喝,主要靠全国各地、世界各国食品的输入,监管任务十分繁重。记得有位管饮用水的先生说过,上海每年进来的瓶装水、桶装水就有几百种,有一年他们查下来,至少有500吨水直接是自来水灌的。代表们都认为,像这样的不良生产商查到了就要重罚,否则就是纵容犯罪。

对监管部门来说,网上直播、直购是面临的严峻课题。许多平台为偏远贫困地区推销产品没有错,但前提是要保证食品的安全和质量,防止某些人借扶贫推销伪劣产品。如果让许多做善事的人拿到物品后伤了心,好事就难以持续下去。当下,由于各类平台太多,监管成本很高,一些部门可能管不胜管。所以,媒体的舆论监督还是十分重要,食品安全一旦发现问题,就应该及时曝光,告诉公众,让他们做好自我保护。而不应遮遮掩掩,延误时机,让有害食品在市场损伤消费者。从这个意义上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不只是每年的3·15,而是天天要做的事。用最严格的法律对待食品安全问题,使监管常态化、监督经常化,“依法治国”让老百姓看得到,摸得着,这才是3·15的意义所在。(陈保平)

03-28 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