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通讯员 严丹池 记者 孙云)近日,杨浦区人民法院在“公众开放日”活动中,邀请同济大学、铁岭中学50余名学生走进法院,现场旁听一起“套路贷”诈骗案件的庭审,帮助他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警惕和远离“套路贷”犯罪。

杨浦法院“公众开放日”邀请学生旁听庭审,警惕“套路贷”-LMLPHP

图说:学生现场旁听一起“套路贷”诈骗案件的庭审。杨浦法院供图

据办案法官介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上海地区查处最多的案件便是“套路贷”犯罪案件。犯罪分子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犯罪手法不断翻新,且将目光盯向大学生群体,“裸贷”“校园贷”“创业贷”等花样繁多的“套路”层出不穷,在这起案件中,被害人小琦(化名)就因为向被告人借款12万元,最终背上了高达30万元的债务。法庭审理后,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三万元和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二万元。

杨浦法院“公众开放日”邀请学生旁听庭审,警惕“套路贷”-LMLPHP

图说:同学现场模拟庭审流程。杨浦法院供图

庭审结束后,杨浦法院还组织同学们现场模拟庭审流程,法官也以案说法,介绍“套路贷”刑事案件常见犯罪手法:

1. 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分子往往以低息、无抵押等为诱饵,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签订虚高的“借贷协议”。

2. 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让被害人出具与借贷协议金额相等的收条,还有的让被害人手捧现金合影,形成已将所有钱款交给被害人的假象,之后再以各种理由将全部或部分资金收回。

3. 故意制造违约或肆意认定违约。设置违约陷阱或还款障碍,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从而强行要求被害人承担虚假债务。

4. 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还款时,会介绍其他关联公司或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借款协议。有的被害人仅借款10余万元,最后可能需要承担一二百万元的巨额债务。

5. 软硬皆施索债。在被害人无力偿还虚高债务的情况下,犯罪人员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向被害人索债。

04-01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