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浦江禁渔期间,使用“抛撒渔网”、“设置地笼”等方式,非法捕捞野生甲鱼1000余只。近日,上海市公安局边防港航分局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两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警方供图
2月中旬,上海市公安局边防港航分局在本市黄浦江水域巡逻中发现,有人潜入杨浦区复兴岛地块码头水域附近利用“抛撒渔网”、“设置地笼”等方式在禁渔期内进行捕鱼活动。民警迅速跟进开展侦查。
3月9日晚,民警发现有一艘不明船只悄悄停靠到码头水域附近,船甲板上有大量用网兜装载的甲鱼类活体水产品。警方按照预定方案,兵分两路闪电出击,从水、陆两头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包围抓捕,当场抓获毕某、徐某等非法捕捞人员2人,查获装载在大型网兜内的活体甲鱼9袋,约1000只,总计155公斤,涉案金额7000余元。
到案后,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毕某交代,自去年11月份以来,其在黄浦江水域共3次非法捕捞甲鱼等水产品,随后到市场上用于贩卖牟利。
目前,1000余只甲鱼均已被放生,重归大自然怀抱。毕某等2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黄浦江作为我国内陆水域,每年2月16日12时至5月16日12时为禁渔期,切莫因贪图小利,实施或参与非法捕捞活动。警方将对此类行为严惩不贷。
首席记者 潘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