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发布海南金融新政策:探索放宽个人跨境交易-LMLPHP

讯(首席记者  连建明)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昨天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提升人民币可兑换水平支持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完善海南金融市场体系、扩大海南金融业对外开放、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六个方面提出33条具体措施。海南金融开放力度非常大,包括放宽个人跨境交易,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居民按实需原则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购买房地产等等。

《意见》最大亮点是提升人民币可兑换水平,支持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如:探索适应市场需求新形态的跨境投资外汇管理。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允许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按照余额管理模式自由汇出、汇入资金,简化外汇登记手续。

探索放宽个人跨境交易政策。支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就业的境外个人开展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内投资。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居民按实需原则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购买房地产,对符合条件的非居民购房给予汇兑便利。研究进一步便利海南居民个人用汇。

鼓励创新面向国际市场的人民币金融产品及业务,扩大境外人民币投资海南金融产品的范围。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允许海南市场主体在境外发行人民币计价的债券等产品引入境外人民币资金,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医疗健康、旅游会展、交通运输等产业发展。

04-10 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