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 郭剑烽)今天,在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2020年该院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办理情况及4起典型案例,并发布《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案件白皮书(2018-2020年)》。

2020年,嘉定区检察院共办理涉及侵犯知名品牌知识产权案件审查逮捕案件39件92人,审查起诉案件33件92人,罪名涉及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

“小作坊”组装“大品牌”珠宝、羊绒制品、机油、反光车贴……嘉定区检察院发布知识产权案件典型案例及白皮书-LML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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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知名品牌案件较多,侵权商标包括多个奢侈品品牌

近几年,奢侈品的价格水涨船高,不少不法分子将目光盯向了高仿奢侈品珠宝。一方面,犯罪分子在非法暴利的驱使下不惜铤而走险,采取非法手段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面,低价格催生购买力,部分消费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明知某名牌产品的正品价格,为了满足虚荣心却以明显低价购买假冒名牌商品,为“假名牌”提供了生存土壤。

2017年起,被告人龙某某与丈夫陈某某共同经营深圳某珠宝有限公司,做着生产、销售珠宝首饰的生意。后因客户定制需求,他们在没有品牌授权的情况下,开始生产假冒多个国际品牌的珠宝首饰,并先后招募多名员工按照管理生产、销售业务、客服、包装发货等不同分工向客户售卖产品。

据介绍,该犯罪团伙为实施假冒侵犯注册商标行为,还雇用大量人员为其加工、生产侵权产品。嘉定区检察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对该团伙予以严厉打击,对主使者、重要管理岗位、核心员工等追究刑事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企业老板及涉案员工提起公诉。20名涉案人员均获判。

拥有自主品牌却接单“定制”假货,“傍名牌”售假得不偿失

部分厂家虽自有独立成熟的生产线和品牌产品,却在未取得品牌所有人授权的情况下,肆意生产销售大量的假冒一线品牌的商品以牟取暴利,严重侵犯商标所有权人和消费者权益。

在嘉定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特大制售假冒羊绒制品案中,任某某于2010年注册成立某羊绒制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自主品牌的羊毛羊绒制品。后与郝某某合伙开了一家羊毛羊绒制品的加工厂。在经营自主品牌之外,悄悄生产销售假冒国际一线奢侈品牌的围巾成为了他们的获利途径。这个以任某某、郝某某为首的制假团伙利用工厂原有生产线,联合内部员工按照“接单”定制、销售等不同分工,制造假冒产品并向公众销售。经区院提起公诉,被告人任某某等五人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小作坊”组装“大品牌”,家庭作坊式窝点成制假售假“游击站”

部分制假、售假的犯罪窝点多以家庭作坊或租用小型厂房为主,未曾在当地部门注册登记,更无相应生产经营资质。不法分子通过购买品牌外包装、商标等,以贴牌方式对外销售生产的假冒产品,由于该类生产作坊隐蔽性强、流动性强,导致发现、监管、打击难度增大。

一起假冒多个机油、润滑油品牌注册商标案中,被告人魏某租了两处房屋,将一处作为生产地点,放置通过网络购入的机油、润滑油、灌装设备及含有假冒注册商标的空桶、标贴等物品。另外一处则作为囤货仓库,用于存放还没销售的机油。案件中,假冒产品的造假成本和技术要求较低,较易模仿复制,不法分子利用设备私自灌装并贴标后便可对外销售牟利。经价格认定非法经营数额达41万余元。

以低价吸引为手段,实现大量销售

多起案件中,假冒产品质量并不理想,但是销售价格有时仅为品牌产品的十分之一。因为“价格优势”,这些劣质产品“大有销路”。

在区院办理的一起假冒反光车贴案件中,被告人郑某联系某小作坊为其“加工”冒牌反光车贴。小作坊的产物并不理想,伪造的反光车贴即使不跟真的放在一起,也能轻易辨别出是假的。但是因为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有“下家”客户在短短时间便向郑某进货150余箱,通过门店和微信销往各地。经查,郑某销售及查封的假冒品牌车身反光贴总价值达32.5万余元。经嘉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04-23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