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片77天,片酬1.6亿元,平均每天挣208万元,针对郑爽涉嫌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等情况,税务和广电部门已经开始调查郑爽涉嫌违法违规问题。

新民快评|明星违法违规取酬须长效治理-LMLPHP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郑爽畸高的片酬,208万日薪,真拿得心安理得?“限薪令”早就下了,但郑爽依然能利用各种“手段”取酬,合法与否,这需要给社会一个交待。这两天,一组“横店群演”偷拍照图文在网上热传,引发网友唏嘘声不断。照片中的女孩二十来岁居多,大多穿剧组服,希望一夜成名的她们不断徘徊在各个剧组,为一份临时工作抢破头。工作之余,“蹲地吃盒饭”是每个群演的日常。“90%的片酬,都给了0.5%的人。剩下的10%,被99.5%的人小心翼翼的分配。”曾有入行20年的业内人士在电视节目中如是说。

中国影视业不该为天价片酬所累,郑爽1.6亿到底做出了什么样的文化产品?这让那么多影视从业人,甚至一些坚守梦想的人,情何以堪?根据公开资料显示,今年以及郑爽事件后已经有数十位明星注销了关联公司,其中包括:魏大勋、姚晨老公曹郁、何炅父亲、邓超、唐嫣、文章、马薇薇、那英(后撤销简易注销公告)、赵本山、朱正延、孟美岐、吴宣仪、沈腾、井柏然、王千源。这份名单中,有多位明星曾出现在2018年范冰冰偷漏税事件后的补税名单中,这一次,他们有无逃税漏税之嫌疑?

明星天价片酬还逃漏税,这跟那些住别墅者大肆违章搭建一样令人痛恨。不能纵容娱乐影视界的不正风气,2018年范冰冰“偷逃税”案,曾掀起行业税收整顿。如果这次查出郑爽以身试法,那必然受到相应惩处。但罚了一个郑爽,还有那么多的明星,他们有没有问题?范冰冰案才过去几年,难道这风气又卷土重来?

明星违违规取酬必须长效治理,因为法律追究一定会滞后,对“钱多多”的明星“罚钱式”惩处根本就没用。一方面,必须提高其违法成本,让他们真得“输不起”;另一方面,还要加强日常监管,管理部门行政监管资源毕竟有限,还需调动行业自我监管能力,把一些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秦丹/文

04-29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