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警方披露了申城首例“套路加盟”合同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通过收购或注册“茶芝兰”等50余个奶茶品牌,以虚假宣传对外推销加盟服务,伺机实施合同诈骗。作为“茶芝兰”品牌代言人的马伊琍,通过其个人及工作室社交网络平台发表致歉声明,并向受骗消费者、加盟商致以歉意。

新民快评|明星代言翻车,一句道歉不够-LMLPHP

微博截图

明星是公众人物,企业找其代言看中的就是其影响力和受关注度。据媒体报道,此次“套路加盟”的大部分受害者,都是因为看到了代言人是马伊琍,所以才选择相信加盟这一说法,而且品牌方在做宣传的时候,也是将马伊琍的海报放在最醒目的位置。

近年来,明星代言屡屡出现问题,大有愈演愈烈之势,马伊琍代言翻车不是第一例,也肯定不会是最后一例。不少明星在代言翻车之后选择当“鸵鸟”,因而当马伊琍第一时间站出来,诚恳道歉,已属友好,但仅仅称是“代言前期筛查不够长期、全面、细致,存在工作疏漏”却很难服众。对于马伊琍的道歉,不少网友发出了这样的质疑:一句道歉真的够吗?

诱惑太高,代价太低。目前的法律法规对于明星代言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还存在界定难等问题,很难体现出权利和义务的对等。这也导致了一些明星只要“钱到位”,冒着风险也要上,反正最终责任不由其承担。从海外的经验来看,美国提出“证言广告”和“明示担保”,明星们必须是其代言产品的直接受益者和使用者,否则就和上法院出庭作证说谎一样要受罚。因而,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仅靠现行的法律法规显然是不够的,还应当形成一套完整的规制体制和机制,对明星代言行为以概括和列举的形式,明确禁止性和限制性行为的具体内容,增强可操作性。

明星在选择代言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厘清自身责任,莫贪一时之利,在享受聚光灯带来光鲜的同时,更要经得起检验。有关部门也要加强监管,让明星在代言活动中“谨言慎行”,使其不在金钱的诱惑下失了底线,乱了作为,误导了消费者。

方翔/文

05-17 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