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通讯员 宋严 记者 江跃中)只因掉头占用了非机动车道,与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发生口角,一男子竟怒火中烧,驾车突然逼入非机动车道将对方撞倒在地。所幸事发时,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戴着头盔,伤势并无大碍。最终,这名“路怒症”“患者”,为自己的不理智行为付出了代价。目前,这名男子已被普陀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猛地闯进非机动车道,他只为争一口气!普陀警方侦办一起故意伤害案-LMLPHP

图说:违法行为人陈某到案。普陀公安分局供图

5月11日7时27分许,普陀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接报了一起交通事故警情,岚皋路靠近石泉路有一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被一辆轿车撞倒。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根据现场驾驶员陈某以及被害人邹先生叙述的情况,交警发现这并不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事故的原因似乎另有玄机。于是,交警立即联系了属地石泉路派出所,将案件移交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到所后,在证据面前,陈某终于如实向警方供述了自己的违法事实。原来,就在事故发生前不久,陈某刚因掉头占用非机动车道,与邹先生发生了口角。双方争执了几句之后,陈某仍觉得气不过,便在掉头之后,一脚油门追了上去,行至邹先生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边时,突然变道驶入非机动车道,将邹先生连车带人一起撞倒。经医院伤势鉴定,邹先生左腿软组织挫伤,头皮挫伤。幸好被撞击时邹先生戴着头盔,被撞倒时即使头部着地,也未造成重大伤害。经过民警的教育,陈某对自己一时冲动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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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陈某驾车故意碰撞被害人电动自行车。普陀公安分局供图

5月11日,违法行为人陈某因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被普陀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警方提示:

广大驾驶员朋友要学会管理自己的情绪,驾驶过程中应互相礼让,切勿斗气较劲,保持理性平和,远离“路怒”。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05-24 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