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4日,刑满释放人员郭文思在北京市东城区一家超市内,因不戴口罩产生纠纷将一名七旬老人殴打致死。

此前报道▽

2004年8月29日凌晨,郭文思在北京市夕照寺中街某酒店和女友段某吵架,然后用枕头闷住其口鼻,将时年21岁的女友杀害。两人当时均为学生,在同一所大学读书。

杀害女友后,郭文思自杀未遂,选择投案自首。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郭文思无期徒刑,并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郭文思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后经9次减刑,于2019年7月24日刑满释放。

今年3月14日,在北京东城区一家超市内,郭文思排队结账时摘下口罩,顾客段某某提醒其应当遵守防疫规定佩戴口罩,两人发生口角。

其后,郭文思将老人推倒,并殴打老人,致使老人昏迷不醒。超市一名经理阻止郭文思离开现场时,也被其打倒,随后郭文思又打倒并咬伤了阻止他的另一名超市员工,郭文思被当场抓获。

老人段某某因颅脑损伤,经救治无效于3月20日死亡。案发后,郭文思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北京市检二分院批准逮捕。

案发后,社会舆论强烈要求严惩郭文思故意伤害行为,并对其多次减刑和改造成效等问题提出质疑。

郭文思故意杀人后9次减刑,是他们在“帮忙”!北京六单位昨晚密集通报,9人被双开-LMLPHP

昨日晚间,短短半小时内北京市纪委监委北京市委政法委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监狱(戒毒)局分别就“郭文思减刑案”发布通报↓↓↓

北京市纪委监委

经查,郭文思先后在天河监狱、潮白监狱、清园监狱、延庆监狱、柳林监狱服刑,其违规减刑问题主要发生在潮白监狱、清园监狱。

郭万普(郭文思之父,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退休职工)在郭文思服刑期间,以直接或通过他人请托监狱系统、检察院、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并给予款物的方式,谋求关照郭文思服刑生活,帮助郭文思快速减刑。主要存在以下涉嫌职务犯罪事实:

郭万普直接请托王乃聪(时任潮白监狱分监区指导员),并给予礼品礼金,请其对郭文思服刑生活予以关照,为其快速减刑提供帮助。王乃聪违规安排郭文思担任多个有利于减刑的岗位工作,违规安排会见,为郭文思私转信件,对郭文思违反监规的行为未予处罚;指使同事对郭文思予以关照,为郭文思在潮白监狱服刑期间多次减刑提供帮助。

郭万普通过甘佳良(北京星牌体育用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请托隋建军(时任潮白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先后多次给予现金,请隋建军对郭文思在减刑方面提供帮助。隋建军通过暗示或打招呼等方式,要求下属对郭文思服刑生活予以关照;在明知郭文思不符合减刑条件的情况下,6次主持监狱长办公会并签批报请减刑文件;向赵双月(时任市清河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处副处长)请托,并给予现金及购物卡,为郭文思减刑向程丽霞(时任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清河法庭审判员)等人打招呼。

郭万普通过李楠(北京漪林顺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员)、王昱(北京漪林顺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请托刘永清(时任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党委委员、副分局长),先后多次给予现金,请刘永清对郭文思在减刑方面提供关照。刘永清遂向段炳川(时任清园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和陈伟(清园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打招呼,要求对郭文思予以关照。段炳川、陈伟分别向下属打招呼后,接受李楠、王昱宴请。在申报减刑时,段炳川、陈伟参加监狱长会议,同意为郭文思违规申报减刑。

郭万普通过王晓(北京广播电视台员工)请托郭京霞(时任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向程丽霞等人打招呼。程丽霞等人在郭文思减刑案件审理过程中,降低证据审核标准、违反案件审理的程序规定,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郭文思裁定予以减刑。郭京霞收受王晓给予的现金,程丽霞等人收受郭京霞给予的现金。

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刘永清、隋建军、段炳川、陈伟、王乃聪、郭京霞、程丽霞、赵双月,以及郭万普、甘佳良、王晓、李楠、王昱等人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徇私舞弊减刑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将上述人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对刘永清、隋建军等9名党员、公职人员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取消退休待遇)处分。此外,对郭文思减刑案中其他违纪违法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并对失职失责人员严肃问责。

北京市委政法委

针对郭文思减刑案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市委政法委将进一步夯实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党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部署安排政法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在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教育整顿。市委政法委督促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等单位修订、补充完善了《北京市减刑、假释工作规定(试行)》《北京市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实施细则(试行)》《北京市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强化对刑罚变更执行案件的监督。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我院根据市纪委市监委调查情况,对郭文思历次减刑案件进行复查,认为郭文思减刑案件确有错误,目前已经启动重新审理程序。同时,我院对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5年审理的郭文思故意杀人案进行复查,认为该案的审理和判决符合法律规定。

针对郭文思减刑案中暴露的法院系统个别公职人员违法违纪问题,我院将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市法院深入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健全完善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全面从严管理,不断提升审判质效,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近日,经北京市监委调查终结,郭文思减刑案所涉14名公职人员及重要关系人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徇私舞弊减刑罪等案件,已经移送北京市有关检察院审查。经北京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犯罪嫌疑人郭文思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已经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上述案件正在审查办理中。

北京市司法局

今日,市纪委市监委对郭某思减刑案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该案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教训深刻,令人警醒,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一定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坚决彻底整改。

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将强化主体责任,严肃纪律,强化问责,以案为鉴,全面加强对监狱、戒毒工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在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教育整顿,落实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各项制度规范,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

北京市监狱(戒毒)局

郭文思故意杀人后9次减刑,是他们在“帮忙”!北京六单位昨晚密集通报,9人被双开-LMLPHP

本文综合自: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纵相新闻央广网 等微信编辑:车车校对:皮皮

09-14 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