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媒体报道,湖南郴州“天空之镜”当事景区因发布虚假广告被处罚款12万元。这一处罚结果为之前两次登上热搜的该项目虚假、夸大宣传事件画上句号。

新民快评丨复制“网红”景点闹剧该管一管了-LMLPHP

图说:“天空之镜”宣传照(左)和实拍照(右) 网络图

宣传画上美轮美奂,号称耗费巨资打造,可实际上,所谓景点只是一个约8平米的镜面,施工仅为1.5万元。照片变成了照骗,就好像购物网站上的买家秀和卖家秀——郴州这处经过专业抠图精修的景区照片吸引了一批又一批的游客,而不良商家也因此赚得盆满钵满。

“天空之镜”的“鼻祖”是玻利维亚的乌尤尼盐沼,湖面宽广、像镜子一般透亮,非常适合拍摄美照。而在中国,与乌尤尼盐沼相似的天空之镜景点在茶卡盐湖。近年来,随着旅游打卡和短视频的流行,茶卡盐湖“天空之镜”成为网红景点,随着景点越来越红,各地冒出了众多“山寨版”的“天空之镜”。

几个月前,我曾去云南旅游。大理古城、抚仙湖畔,不少客栈都在屋顶搭出玻璃天台,大小不等的镜面地板上,都挂着大大的“天空之镜”名号。少则一二十元,多则近百的景点拍摄借用费,依然挡不住前赴后继的各地游客站上所谓的“天空之镜”,到此一游。

事实上,东施效颦的网红景点,尤其是类似的“天空之镜”在全国各大景区都已“泛滥”。“山寨景点”绝非只有“天空之镜”。从“紫禁城”到“狮身人面像”,甚至江南园林,都能在散布各地的景区找到“盗版”。

宛如复制黏贴一般的雷同背后,其实是景点管理的监管缺失。对于仅仅靠营销策略的网红旅游景点而言,自身提供的产品以及服务质量如果不尽如人意,从最初借助营销的火爆到最后的门可罗雀,往往用不了多久。

盲目跟风、虚假宣传,超越景区自身特色,打造网红景点导致的危害不仅仅是图文不符的游客抱怨,严重者更有可能引发人身安全事故。把声誉、品牌放在一边,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景区种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导致各种矛盾日益尖锐,对旅游市场的复苏也是一种打击。

湖南的重罚值得点赞。面对“山寨景点”违规违纪高发的现状,旅游监管部门也要进一步扎紧法律制度篱笆,从投资、建设到运营的全过程,都要严格监管。只有这样,才能减少类似“东施效颦”的景区闹剧。

厉苒苒/文

10-20 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