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高小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高小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长期将单位公车配备的高速公路通行卡用于私家车;违反廉洁纪律,多次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利用担任民航广州中专学校计财处副处长、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计财处处长、党委委员、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款结算、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和提供帮助,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高小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高小玲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高小玲 资料图
高小玲简历
高小玲,女,汉族,1962年1月生,广东梅州人,在职大学学历。1979年10月参加工作,199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年10月至1987年8月,任梅县粮食局会计;
1987年8月至1989年5月,任民航广州中专学校会计;
1989年5月至1993年2月,任民航广州中专学校财务科副科长;
1993年2月至1997年4月,任民航广州中专学校财务科科长;
1997年4月至1999年4月,任民航广州中专学校计财处副处长;
1999年4月至1999年5月,任民航广州中专学校计财处处长;
1999年5月至2008年11月,任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计财处处长;
2008年11月至2010年5月,任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2010年5月至2020年9月,任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副司局级);
2020年9月被免去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