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2日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其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自愿“签约”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互联网+”医保支付将采取线上、线下一致的报销政策。

“互联网+”医保支付,意味着医保线上支付渐行渐近,意味着医疗便民再进一步。政策愿景由近及远,第一个获益的当然是患者——直接在网上复诊和开药,并能享受医保报销,患者再也不用一趟趟跑医院了,然后是互联网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得到政策支持,获得医保加持,对他们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最终是整个医疗行业——医保数据一体化,优化资源配置;医保信息透明化,减少医疗腐败;档案管理信息化,提升管理效率。最终催生“互联网+”医保的溢出效应——助力医疗行业节约成本,提升经济效益;推动医疗技术进步,提升服务水平。

对于互联网医疗的发展,国家一直采取开放包容、积极支持的态度。2018年以来,国家密集出台多项鼓励互联网医疗发展的政策,涵盖互联网诊疗、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服务等方面,对于医保线上支付,则一直比较慎重。在这方面,保持相对谨慎态度是必要的,一方面出于“防盗”考虑,线下医保支付尚且存在着“盗刷”现象,线上情况更加复杂,风险更大;另一方面囿于“断网”现实,医保本身并没有完全实现全国联网,难以满足异地就医、医保线上支付的全部要求。医保支付一直是互联网医疗的一块心病,《指导意见》从中打开缺口,为整个行业发展打开了想象空间。

从《指导意见》的字里行间不难看出,医保线上支付改革还是相当稳健的。在主体认定上,规定享受此项政策的互联网医疗机构,必须依托线下医院。这意味着,没有线下实体医院的纯互联网医疗机构,暂时还享受不到这个政策红利。医保线上支付,最终目的是为了提升医疗服务便利化程度、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从这个目标倒推,将更多不同主体的互联网医疗机构纳入医保线上支付视野,是未来的必答题。

“互联网医院”“医保支付”“网售处方药”是互联网医疗的三大支柱,医保线上支付破冰了,并将逐步走向完善,“互联网医院”“网售处方药”亦须同步推进,着力打通堵点、破解痛点、化解难点,让互联网医疗成为一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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