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融通共赢的生态展示包容,40年来外资经济成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LMLPHP

市政府新办今天举行的市政府新发布会,市商务委主任华源介绍了上海外资工作有关情况。市商务委副主任请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葛平、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副局长吴水平临港新片會委会专职副主任武伟、市大数据中心副主任朱俊伟共同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上海外资走过了40年不平凡的发展历程

1980年7月,中国迅达电梯有限公司上海电梯厂成立,成为改革开放以后上海引进的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

40年来,上海以海纳百川的胸怀扩大开放,吸收外资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上海始终坚持扩大开放不动摇,以约占全国万分之六的面积,百分之二的人口,吸引了超过十分之一的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现有外商投资企业约6万家。目前上海累计实际使用外金超过2700亿美元。在此过程中,用了约25年的时间突破500亿美元,用了约6年的时间突破1000亿美元,而1500亿美元、2000亿美元、2500亿美元的突破均仅用了3年时间。

上世纪90年代,上海率先提出吸引财富500强和跨国公司总部机构的战略设想,并于2002年率先出台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政策,目前累计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767家,其中财富500强企业落户地区总部112家,是中国内地国公司地区总部机构最集中的城市。

40年来,上海以敢为人先的精神锐意创新,外工作开创了全国诸多先河。从设立第一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个保税区等开始,上海坚持大胆试、大胆闯,取得一系列“零的突破”。实现了我国第一个中外合资整车制造厂(上海大众汽车)、第一家中外合资通信企业(上海贝尔)等多项“全国第一”。特别是2013年全国第一家自贸试验区在沪设立,自贸试验区在融资租赁、商贸、建筑、国际船舶管理、增值电信、旅行社、演出经纪等行业开放取得明显成效。

上海在上世纪80年代就确立了“一个窗口、一个图章、一个机构”和“一站式服务”的外资管理理念,并持续向国际行规则接轨。制定发布全国首张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推动自贸试验区特别管理措施由2013年版的190条缩减到2020年版的30条,大幅提升了外资准入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40年来,上海以融通共赢的生态展示包容,外资经济成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始终欢迎和鼓励各类企业公平竞争,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充分融入城市建设,不断发展壮大。外商投资企业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创造了全市超过1/4的GDP、1/3的税收,2/3左右货物进出口和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以及1/5的就业岗位。外商投资企业也是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支撑,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外资占比不断上升,为上海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外商投资企业还是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累计设立研发中心479家,全市一半左右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来自外商投企业。

“十三五”时期上海外资工作取得重要成果

“十三五”时期是上海外资发展极为重要的五年,吸收外资规模质量显著提升,开放步伐显著加快,投资环境显著改善。五年间,上海实际吸收外资超过920亿美元,约占历年累计吸收外资的1/3。特别是今年以来,上海统筹推进情防控和稳外资工作,计全年实际吸收外资将首次突破200亿美元,创历史新高。

围绕更宽域更深层次开放,结合自贸试验区特别是临港新片区、虹桥商务区等重点区域建设,落实国家最新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先后出台“开放型经济33条”“扩大开放100条”“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40条”等政策措施,全国首家股份制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商独资船舳代理公司、外商独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外资控股证养公司、外资保险控股公司等一批首创项目纷纷落地。绕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完善外资总部和研发中心经济政策,优化资金、人才易等便利化措施,支持跨国公司在上海集聚业务、拓展功能、提升能级,五年间共设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236家、外资研发中心85家。围绕貫彻外商投资法,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全国地方人大首个法律性问題决定,出台全国首部地方外商投资条例,市政府先后发布“促进外资26条”“稳外资24条”等政策措施,为更高层次扩大开放、更高质量吸收外资、更高标准权益保护、更加高效政府服务提供了制度保障。

2019年以来,27场政企沟通圆桌会议召开,与外商投资企业代表面对面交流,宣讲最新政策,倾听困难建议,推进问题解决。加强外资权益保护。建立健全市级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联席工作机制和市区两级投诉中心,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规范受理、办理、反馈等工作流程,实现外商权益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强化全方位服务市领导带头集中走访联系服务外资企业,市商务委会同各区开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全覆盖走访,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建设开通“涉外服务专窗”并纳入“一网通办”,为外商投资企业办事和外籍人士来沪工作生活提供便利。

上海将全力开创高质量吸收外资新局面

下一步,上海将推进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努力打造高能级市场主体集聚、高标准投资促进体系健全、高水平服务系统集成的亚太投资门户,为上海成为国内大循环的中心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提供更大助力。

上海将主动对接RCEP,同时瞄准更高水平的 CPTPP,加快推进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特别是抓住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虹桥商务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重点区域加快建设和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等机遇,积极推动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投资、资产管理、信用评级等金融领域率先开放,有序推进电信、互联网、医疗、交通运输、文化、教育等领域扩大开放,并主动争取国家其他扩大开放政策措施在上海先行先试。

同时,上海将着眼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力吸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高附加值服务业来沪投资,实施“总部增能行动”,创新资金管理、境外融资、数据流动、人员出入境等方面的功能性政策,打破人才、创新资源等要素跨境流动瓶颈障碍,鼓励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亚太总部、全球总部和全球研发中心,进一步提高全球资源配置能力。

此外,上海将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贴近投资者和企业需求,探索实施高标准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推进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拓展。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全力推进以“一网通办”为重要标志的“放管服”改革,不断完善“涉外服务专窗”功能,加大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力度,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努力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籍人士营造更加宜业宜居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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