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孩子入学已然成为时下父母的一场“大战”,很多家长不惜“托关系”给孩子办入学,却不想掉入了骗子设下的陷阱。男子庄某某就以办理入学“有门路”为幌子,从被害人处骗得钱财7000余元。日前,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庄某某提起公诉。
由于自己是外地户口,孩子不能通过正常的招生程序入读公立幼儿园,受害人黄先生心心念念想“托关系”将孩子送到公立幼儿园上学。一日,在与朋友庄某某聊天时,黄先生吐露了自己的忧虑,庄某某当即表示自己认识人,可以帮助他完成“心愿”。
听到庄某某信誓旦旦的保证,黄先生不疑有他,立刻委托了其帮忙办理孩子入学的事务。“办理入学没什么问题,就是需要花钱打点。”庄某某随即表示需要花钱“托关系”,两人商定后,黄先生转账了6000元给庄某某。几天后,庄某某以需要请客吃饭为由再次索要钱款,为了让孩子顺利入学,黄先生又转账了1600余元给其用于“打点关系”。开学日将近,但“好消息”却迟迟未到,黄先生多番询问,对方也只是以各种理由搪塞而过。多次交涉未果,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了骗局,黄先生这才报警。
2019年9月,犯罪嫌疑人庄某某被抓获,其到案后对明知被害人的孩子不符合公立幼儿园入学条件的情况下,仍以帮助其孩子就读公立幼儿园需要钱打点、通关系等为借口,从被害人处骗取钱款的事实供认不讳。
日前,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庄某某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法院支持指控,依法判处庄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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