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作出部署。
教育部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严禁通过任何形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深入实施强基计划,进一步完善招生程序和办法,优化考核内容和形式。
为健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高考组织工作机制,《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和落实组考防疫工作方案,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制度,严厉打击考试舞弊行为,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通知》提出完善高考入学机会公平保障机制,继续实施重点高校专项计划;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政策,加强高考报名资格审核,严厉打击“高考移民”,切实维护招生秩序。
为深化高校考试招生改革,教育部要求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全力做好新高考落地各项工作,精心制定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确保改革平稳落地;深化考试内容改革,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查和引导;深入实施强基计划,进一步完善招生程序和办法,优化考核内容和形式;大力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同时强化高校考试招生监督管理,教育部规定严格落实国家、省级、高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严厉查处违规行为。
在优化考试服务方面,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对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综合保障,为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教育部要求加强招生宣传,要求各地各校坚持正确的教育政绩观,进一步规范高考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严禁通过任何形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
图片:教育部官网截图